先入区后报关(精简版)050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先入区后报关操作流程”。
5月1日起
上海自贸区施行“先进区、后报关”业务模式
一、模式适应
1.适应环节:境外入区
2.适应主体:试验区内企业
二、区内企业资质要求
1.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
2.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自贸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联网。
三、区内企业备案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先向试验区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提交材料: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进区、后报关”业务模式备案表》(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主管海关在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四、操作流程(先进区)
①区内企业取得舱单信息→②在信息化系统企业端中根据货舱单信息填制“提货申请单”→③发送至主管海关→④接收到核准信息→⑤打印“提货通知书”(附件2)→⑥前往口岸提货→⑦监管场所经营人凭海关电子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⑧在提货后的24小时内凭“提货通知书”将货物运入试验区。
◆ 使用监管车运输。
◆ 区港一体化区域可自行运输。
五、申报时间(后报关)
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
六、特殊处理
区内企业至口岸提货时,因系统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接收海关电子信息的,1.可以与主管海关联系后凭加盖海关“放行章”或者“放行确认章”的纸质正本提运单办理提货手续;
2.可以选择适用现行通关模式办理海关手续。
七、附加限制
已入区未备案申报的货物不得出区。
本条规定如果严格执行,必将使“先入区、后报关”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