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便利店盘点管理办法(中油桂销〔〕103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石油公司便利店”。
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公司便利店
盘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统一加油站便利店业务,加强便利店存货管理,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库存商品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加油站便利店盘点(中央仓盘点制度另行制订)。
第二章
盘点小组成员及职责
盘点小组由分公司业务运作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及加油站经理、核算员、专(兼)职便利店主管组成。加油站经理必须组织和监督整个盘点过程,并对盘点结果负责。
第三条
便利店商品专(兼)职便利店主管、加油站经理为实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核算员为第二责任人。
第四条
盘点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对便利店商品进行实物盘点,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
(二)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落实上的缺陷,由加油站经理负责出具盘点报告;
(三)业务运作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章
盘 点
第五条
月度盘点时间一般为每月28号(27号下午4:
务运作部盘点人员监督将盘点表数据录入便利店盘点明细表中,核对无误后当场备份后带回分公司备查。
第十条
系统盘点流程:
(一)专(兼)职便利店主管登陆到BOS系统后,按步骤进入盘点界面:后台系统->主菜单->便利店业务->便利店商品中盘点。
(二)按照站级业务操作手册录入盘点表。
(三)待分公司业务、财务关键用户处理完毕的第二天,进行扫码销售。
第四章
盘点处理
第十一条
盘点报表和盘盈、盘亏报告需经核算员和加油站经理审核后签字确认,盘点的结果必须根据盘点小组提出的报告,及时、准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非油商品报损,必须查明原因。如能查明责任人,由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不能查明责任人,非油商品盘亏部分由便利店主管赔偿35%,加油站经理赔偿35%,核算员赔偿15%(兼任便利店主管的不再承担,由加油站其他人员分担),加油站其他人员赔偿15%;赔偿必须按商品当期零售价由财务部负责在当月内收回。
第十三条
非油商品的盘盈部分,应立即进行复盘,确定盘盈的部分商品,报分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在当月非油商品库存中增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非油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