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_大学生征兵入伍条件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4:57:2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大学生征兵入伍条件”。

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

大学生入伍和专业没有关系,任何专业都行。

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 按照解放军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大学毕业生参军的基本条件有四:a.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b.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c.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d.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大学生参军要经过哪些程序? 有意参军的学生于校保卫处报名,保卫处再将此名单交至学校人武部,再由校人武部转呈茶山街道办事处人武部,再政治审查。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等人武部电话通知,确定是否正式能参军。校内还需办理休学手续,包括辅导员证明并交院长办公室盖章、院长签字,再到教务处办理休学,同时还要从学生处开证明,最后到学校图书馆发行中心办理退书本费、到财务处退学费和后勤发展公司办理退宿。大学生参军后将获得怎么样的待遇? 为充分调动在校大学生应征的积极性,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可由学校退还本人。退役后复学,如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对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授予其它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同时,各部门还在报名、体检、定兵等方面,为在校大学生地应征开辟“绿色通道”。问: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范围有那些?数量多少? 答:凡是全日制高等学校注册的学生,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或部分女性学生,都可以征集。征集的数量由省、市征集任务数内统筹安排,按非农业户口征集。问: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怎样进行? 答: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问: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如何进行? 答: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挡案。问:应征大学生的学业如何安排? 答: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0% 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条件:(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预科、专升本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

(2)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6米和1.6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专科不超过2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岁和34岁。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0-05 13:46 在校生入伍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复学后学费减免。

建议在大二从学校走。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0-05 13:47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戌区仪仗队队员175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肢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性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下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纹身,走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痿,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二个)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部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三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的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四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90 mmHg;

舒张压:≥60mmHg;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次

(二)心率50~59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病、精神病、梦游、晕劂史及神经官能症、智力低下、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科

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人员、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

(一)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4.9,左眼裸眼视力4.8。

(二)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依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深入角膜不超过2毫米,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各类人员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各类人员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超过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超过3个以上;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cm,开咬合超过0.3cm,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科

第三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检查、尿液检察、粪常规检察,肝炎检查,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等

下载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word格式文档
下载大学生参军需要哪些条件.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