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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你准备好了吗?
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功。但是,与此同时中国式腐败也是日益猖獗,从2011年落马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竟然贪污受贿1800亿)!到前几个月的“表叔”杨达才。这些中国高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有的官员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移民到国外,把贪污受贿得到的资产转移到国外,最后逃逸到国外享受。中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快速过渡,吏治的改变是相对最保守的一块。随着改革向深水区不断涉入,也随着中国渐渐树大招风而成为整个西方的头号潜在标靶,国家的内外政治风险都在上升。一方面这使加快吏治改革更加迫切,一方面大环境的风险又会与改革的风险叠加,带来额外的顾虑。
最近层出不穷的微博反腐事件给不仅给广大官员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在中国那么容易滋生出腐败的种子。中国的官场藏匿着很多腐败分子,严重威胁影响党和国家的领导,阻挡中国走向复兴强国之路。所以中国政府必须开始严厉打击腐败,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让我们到世界上反腐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德国去看看:
德国反腐倡廉具有独特的社会文化环境。严谨、认真、守法是德国人的民族性格,在德国,不仅是公务员自身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严格自律的廉政理念,把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作为一种内在的自觉行为,形成一种浓厚的廉洁自律氛围,而且全社会形成了公平、正直、诚实、秩序的独特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引导人们自觉远离腐败、抵制腐败,给德国的反腐倡廉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一、德国的社会文化环境,启示我们提高廉洁文化软实力
造成德国独特的社会文化环境具有多种因素,其中重视公民的品德教育是核心因素。在德国,无论是学校家庭教育还是宗教影响,都特别注重人格力量,强调品格的塑造和人格的完善,引导人们树立崇高的信仰,这对于预防腐败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环境因素。国际反腐败理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在腐败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从社会心理和文
化上把腐败看作是一种文明的甚至令人羡慕的行为,产生所谓的“纵腐”、“羡腐”心理,导致人们廉洁意识薄弱,抵制腐败的能力不强,谴责腐败的力度不够,客观上为腐败活动大行其道提供了土壤。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提高廉洁文化软实力不仅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必然要求。防治腐败,必须重视“文化反腐”。只有通过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特别是加强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文化氛围,提高廉洁文化软实力,反腐败斗争才具备坚实的基础,才能取得根本上的胜利。
反腐倡廉要同面向全党全社会,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积极挖掘廉洁文化资源,在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同时,重视加强全社会的廉洁教育。通过不断丰富廉洁教育形式,扩大廉洁教育的全民参与性,进一步唤起各行各业开展廉洁教育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其中的使命感,并在此基础上,将廉洁的要求、廉洁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社会各个层面所有部位,让廉洁的思想传遍城乡,让廉洁的要求深入人心。将廉荣贪耻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和普遍追求,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做到反对腐败人人有责、人人参与。近年来,南通市强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的“六进”工程、反腐倡廉大宣讲论坛等面向全体公民的廉洁教育,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廉洁从政、廉洁从医、廉洁从商、廉洁从业已成为南通各行各业的主旋律。
二、德国公务员管理制度化,启示我们提高法制建设力
公务员管理和教育制度化。在公务员管理上德国联邦政府制定了具有普遍适应性的《德国公务员法》,各州有权力在联邦法律的基础上,根据本州的实际需要,制定对本州政府公务员适用的公务员管理办法和细则性法律。政府机关录用公务员坚持忠实可靠、待人诚实、勤劳认真的标准,综合考虑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品德素质。公务员录用后,要经常接受公务员守则和廉政等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此外,对晋升高级职务的,要求必须经历6个月的教育培训。
借鉴以上经验,我们要提高法制建设力,营造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一是转变执政理念。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社会的观念,依法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二是完善法律体系。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加快《政务公开法》、《财产收入申报法》、《监督法》、《行政程序法》、《新闻法》、《反贪污贿赂法》、《廉政法》、《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法律的制定,重典治腐。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快行政行为法制化步伐,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收费、公共支出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法定程序。四是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探索和完善公职人员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
三、德国有效的反腐败机制,启示我们提高制度执行力
德国法律体系比较完善,反腐败的法律依据并非仅仅依靠某一部法律,而是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犹如编织了一道覆盖所有公共权力运作系统的极为严密、具体、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法治之网。制度健全,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执行有力是德国反腐败机制的主要特点。德国在制度规范上突出权力重点,在公务员权力领域,主要实行四大原则。第一,实行多眼原则。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财政相关的支出、警察执行公务都必须坚持两个人以上把关和同行,不能个人单独行动,暗箱操作。第二,实行岗位风险分析原则。对极易受到腐败行为威胁的工作领域进行风险分析,并检查风险分析在这些工作领域中的执行情况。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审查是否应对机构设置、工作流程或人员归属作出更动。第三,实行轮岗原则。5年必须轮岗交流。对于容易滋长腐败的部门,则规定一般3年必须轮岗。第四,实行透明原则,行为决策公开透明,所有公共管理事务的决策过程和准备阶段必须实行透明原则,接受多层监督。德国对于罚金的规定就充分体现了可操作性的特点。如把受贿处罚金额定为5欧元,连续三次受贿5欧元就要开除公职,并且对行贿与受贿者的处罚是对等的。
分析目前我国制度建设的现状:一是制度执行不力。我们现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数量十分巨大,约有1200多种。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严、执行不力,导致执行上的“缺斤短两”、成为束之高阁的“摆设”
等现象出现。二是有的甚至人为地破坏制度,致使很多制度遇到了落实难、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力。三是制度设计环节存在缺陷。比如,有一些制度,一设计出来就是一个形式,就不可能执行,或者执行了也没有效果,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德国反腐败机制的建设启示我们提高制度执行力,要通过制定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果,执行成本低的制度,才能严防制度变成“条条高压线,条条不带电”,体现制度的“热炉”原则(警告性——不能碰,公平性——谁也不能碰,即时性——碰了就立时处理),使之发挥出让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作用。其方法是:
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杠杆作用,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要管用,也就是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真正能够有效地堵塞漏洞,管得住权力的行使。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必须牢牢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地实现用制度管事、管钱、管人。
二要有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制度的执行必须建立在制度本身的可操作基础之上,只有好用能用制度才能得以执行落实,因此,制度好用具有可行性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条件。
三要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行之有效,这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条件。纠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品是近年来我们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没有取得应有的执行效果,没有发挥出制度的刚性和治本作用。因此,要使制度真正做到有用,不仅要在制度制定环节上科学设计,做到周密合理,更要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强化落实,这样才能取得效果。
四、德国广泛的监督形式,启示我们提高民主监督力
德国非常重视监督工作,除了设置联邦议院、政府各部门和各州的反腐败机构以及审计机构等专职监督机构之外,还建立了以舆论媒体为主导的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广泛有效的监督形式是德国反腐败监督的主要特点。在德国,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
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一旦有腐败丑闻和绯闻曝光,就得引咎辞职。与此同时,执政党与在野党之间的政党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司法监督和上司对部下的监督体系也是相当完备的,形成全社会、多视角监督的网络,从而有效地震慑了腐败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们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解决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用的监督难的现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既要党内监督,也要党外监督;既要发挥纪检、人大、司法、审计等专门机关的权力性监督作用,又要号召权利性监督主体即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发挥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提高民主监督力,实现“全民反腐”,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的工作重点,也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所形成的一致共识。德国反腐倡廉最大的特点是防范胜于打击,坚持以预防为主,注重潜移默化。尽管我国和德国在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文化背景及其意识形态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但其在反腐倡廉特别是预防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一个多月前曝光的广州番禺“房叔”事件传来最新进展:番禺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涉嫌受贿一事已移送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
从10月初蔡彬被网络曝光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房叔”进入公众视野;到该消息得到番禺区有关部门证实,“房叔”被停职;再到广州市纪委及时跟进,立案查处,将“房叔”双规„„ 回望“房叔”落马这一个月来的过程,让人深思。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老百姓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一直在下大力气解决。仅从这十年来看,查处的大案要案,力度实属罕见,成绩有目共睹。然而,贪腐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拒腐防变任务仍然相当严峻。
回顾“房叔”和“表哥”事件。或许,这些样本正可以为如何“下大力气解决”提供一些新思路。
我们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看来,这个“天网”里加入了另一张实实在在的网——互联网。由网络曝光而被拉下马的贪官,“房叔”和“表哥”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网民自发编织的网络监督之网,在反腐倡廉、阳光政务里显现越来越重要的力量,拒腐防变的“人民战争”特点越来越明显。网民曝料—相关部门跟进查处,这启发我们,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借力新技术、新渠道,会使反腐的力量更加强大,发现的速度更加迅捷,进而使贪腐的空间更加狭窄。
“房叔”折射出的权力监督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近些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出现了大金额案件多发现象,背后的根本原因,就与反腐败制度的漏洞、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有很大关系。权力一旦少了约束,后果堪忧。
从某种意义上说,要下大力气解决拒腐防变的问题,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法律、制度的框架里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减少“房叔”这类蛀虫的生存空间。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说:“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中国必须坚决打击腐败,这样的声势当前已经形成。但如果腐败分子“越打越多”,或者一边打着一边有人“前赴后继”,就必须向深层原因开刀,摘除“克隆”腐败分子的一些关键性元素。
反腐败是浩大的社会工程,它必须首先是“反”和“斗争”,但同时也一定要把它当“改革”来理解和把握。所有这一切应促成公开透明的官员利益系统,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公平廉洁的社会,实现官员体系与公民社会的和谐。
抓贪官让人们很解气,这样的故事也很适于舆论用来消费,但那些令人痛恨的贪官都是从车头位置昏了头掉到车轨上被辗碎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中国社会把握不了快速市场化转变的“牺牲品”。
我们要毫不犹豫地尽全力打击腐败贪污,才能够建设全民共享的和谐美好社会,才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正如习近平主席说的,打击腐败,绝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