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领导0_各位老领导老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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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同志在县诗词爱好者赴我局采风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老领导、诗友们: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首先,我代表黄梅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对各位光临司法局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顶风冒雨来司法行政系统采风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便于各位诗词雅士对司法局有全面的了解,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对司法局的发展变化、职能演变、工作成效、发展目标作个简要的介绍。

一、司法局的发展变化

黄梅县司法局于1980年12月恢复设立,1981年2月正式挂牌办公,配备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工作人员12人。同年5月,成立黄梅县法律顾问处,七月,黄梅县公证处成立,全县各公社均配备司法助理员。1995年乡镇司法助理员收编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撤消法律顾问处成立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2010年县政府“三定方案”下发,县司法局设七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法制股、政工股、社区矫正办公室。县公证处为司法局直属单位(副局级)。系统各类工作人员达100余人。

二、黄梅县司法局主要职能简介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司法局的职能也不断加强,县政府“三定方案”确定:黄梅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科(局)级。主要任务是计划、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全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法学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各行业、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并承担黄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律师顾问团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室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黄梅建设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法治黄梅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不断提高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2、人民调解和法务前沿工作: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民间纠纷当事人申请或同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社会公德,通过规劝、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纷争,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法务前沿工程是在基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村(居)自治组织为依托,整合司法干警、村(居)干部、社会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力量,将基层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下移到村(居)自治组织。

3、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法律服务是指法人或自然人为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专业活动。

4、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某些特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特殊的意义。湖北省连续三年黄冈市连续两年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期限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对象为以下五种人: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四是被裁定假释的,五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安置帮教是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

6、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进行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是指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对上述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近年来的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抢抓机遇,创先争优、争强进位,机关建设硕果累累、基层基础日新月异、工作业绩屡创辉煌,司法局彻底改变了模样:

今天,当您走近司法局,您会发现,昔日破旧的砖瓦房,如今换成了明亮的办公大楼,窗明几净,电脑、空调等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昔日泥泞不堪的机关大院,如今绿草成荫、整洁有序;昔日工作停滞不前,成绩平平,如今高速运转成效显著;昔日干警安于现状,无所追求,如今争先恐后,干劲十足。。。

今天,当您走进我们基层司法所,您会发现,悬挂统一标识的司法所正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你面前,按照“高起点规范、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建所目标,全县已经有15个所建成了独立的办公楼,建设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的“四化”所已经实现。

今天,当您点击黄梅司法行政网,您会惊奇地发现,黄梅司法行政工作正以全新的姿态、崭新的面貌,迎面向您走来。。。

1.工作业绩屡创辉煌

近年来,黄梅县司法行政系统获得全国、全省、全市等各级表彰70余(人)次,继局长王维被中宣部、司法部、湖北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后,我局又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档案管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多次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司法局,2005——2006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07——2008年度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黄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

2.机关建设硕果累累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此我们多方筹措资金,科学安排,合理谋划,近几年持续投入机关建设,使整个机关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是先后投资40多万元对办公楼整体改造装修,使旧办公楼变成了现代化的多功能办公楼;二是投入40多万元修建机关大门楼,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局的社会形象;三是投入5万余元兴建文化活动室、档案室、图书室,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四是投入14万元进行机关庭院绿化、场地硬化、线路美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机关环境;五是投入8万余元全部更新陈旧办公设备,添置现代化的办公桌椅,提高了工作效率;六是投入10余万元配齐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脑,真正实行办公自动化;七是投入6万余元购置电子显示屏,电子伸缩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机关安全;八是投入1.6万元用于家属楼自来水“公改私”项目、光纤改造项目,便于公私分开,科学管理。

3.基层基础日新月异

自95年收编管理后,基层司法所成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与基层派出所、法庭构成基层政法体系,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职能,在服务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们不惜代价,加大投入,先后投入资金100余万元,除孔垄司法所外,其他15个乡镇司法所都建成了独立的办公楼,并且按照建设一个、配套一个、规范一个的思路,多方筹措资金为每个所购置了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彻底改善了司法所办公环境。同时,在注重加强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司法所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力度,创新六大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六大工作制度,即学习、考勤、公开承诺、请示报告、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等六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工作。4.履职尽责维护稳定

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整合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资源服务于黄梅的经济社会建设,渗透到方方面面,为黄梅的稳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一是抓基层、打基础,“一所三中心”建设扎实开展。二是抓管理、重规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三是抓网络、强阵地,大调解工作初见成效。四是抓控管、严教育,大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几年,每年平均接收矫正对象94名,做到了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每年平均接收刑释人员90人均做到妥善安置。五是抓规范、促发展,法律服务所面貌焕然一新。为了彻底改变过去司法所和服务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管理混乱的状况,局党组果断决策,采取超常措施,打破区域局限,变过去的按“区”设所为按“需”设所,全县由过去的十八个法律服务所合并为五个。真正实现两所分离。仅今年五家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4家,代理诉讼法律事务30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78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67件,协办公证10件,代写法律文书298件,解答法律咨询37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270万元。六是抓重点,求实效,大普法进程明显加快。“一五”——“五五”期间,共为全县人民普及法律100余部,普法对象百万人次,编印普法资料90多万份,解答法律咨询60余万人次。七是抓品牌、上台阶,大援助体系纵深发展。仅今年目前已经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250件,受援人数1500多人,每年均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八是抓拓展、重效益,公证工作规范有序。每年办证件数800余件,经济收入30余万元。九是抓整顿,重教育,律师工作逐步规范。十是抓学教,重整改,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历年来我们一直重视班子建设,力争带出一流队伍,先后开展了“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三个代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学教活动,系统的精神面貌,干部的工作作风,机关的效能建设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同时来公证、律师、法律服务这三大窗口办理业务的干部群众得到了满意的服务,真正做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后段的工作目标

(一)、黄梅县司法局“十二五”时期目标——双争创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总体目标是:争创全国优秀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具体任务是:紧扣一条主线,抓住两个要务,突出三大重点,强化四大建设,提高五种能力。紧扣一条主线,即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抓住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两个要务,突出基层基础工作、业务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这三大重点,强化“大普法、大调解、大矫正、大服务(援助)”建设。提高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

(二)、“双争创”目标提出的依据及意义

1、工作实绩和各级奖励为双争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政府效能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黄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系统涌现出大批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得到上级充分肯定,获得了众多荣誉。尤其以我局2007年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07年被黄冈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为代表,为我局提出“争创全国优秀司法行政先进集体、争创湖北省级文明单位”提供了依据。

2、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寄予厚望为双争创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随着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要求依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呼声越来越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等职能,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体人民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创先争优,永不自满是我们永恒追求的目标。

总结我们取得既有成绩的经验,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关键是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为以往的成绩所羁绊,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传统的模式所局限;关键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跳出部门看部门,不就业务谈业务,以有为博有位,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想实招、出实招、求实效;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一支精神振作,士气高昂,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的干警队伍。关键是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定发展的信心,不守成、不停滞、不后退。这就要求我们要自加压力、谋划发展。司法局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各位诗词雅士,黄梅司法行政系统的成绩和经验需要你们的生花妙笔宣传和总结;黄梅司法行政系统的光荣和梦想需要你们的飞扬文采激励和鞭策。最后预祝本次采风活动出力作、出精品、出名篇!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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