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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工字[2010]38号
关于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点)的意见
各(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工会帮扶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的重要性
基层工会在工会组织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直接面对众多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以及大量的困难职工和跨区域流动的农民工,处于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前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组织直接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解决问题,促进职工群众共建共享社会成果的重要载体。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是实现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全覆盖、不遗漏 1
目标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建设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实现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帮扶服务,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协助党政推进改善民生、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标准,认真抓好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的基本建设
抓好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软件硬件基本建设是有效开展帮扶工作的前提条件。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工会主抓、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暂为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的内设职能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成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站要先做到“四有”:
“有工作场所”,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设立救助热线,对外悬挂“××市××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标牌和全国总工会确立的帮扶中心标识。以此为工作平台,使工会帮扶显现化、社会化,提高工会帮扶工作的影响力。
“有工作人员”,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站长可以是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工委、工会联合会委员担任,同时,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
“有帮扶项目”,要结合实际,体现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服务,如临时性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农民工帮扶等特色项目。
“有规章制度”,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要建立困难职工
档案、值班接待、工作程序、救助程序、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坚持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推进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服务规范化、工作制度化、资源社会化、服务经常化。
三、加大投入,落实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
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由区帮扶中心划拨及各街道配套,可采取行政划拨、接受捐款、企事业单位赞助、工会经费纳入预算后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启动时,区总工会拨出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6]468号)以及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帮扶工作站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帮扶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实名制帮扶救助。要主动接受政府审计,财政部门和工会财务、经审部门的监管审计以及社会的监督,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帮扶规范明确,标准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确保帮扶专项资金运作安全。
四、加强领导,确保完成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目标任务
1、今年上半年,条件较好的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挂牌运行,其它街道困难职工帮扶站要在今年三季度挂牌运行,逐步形成以区级帮扶中心为骨干,街道帮扶工作站为基础的全区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各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主要负责人要领导组织好帮扶工作站工作。区总工会及帮扶中心要加强对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检查,为帮扶工作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帮助支持帮扶工作站开展好帮扶各项
工作。
2、各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要按照《安徽省总工会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所在街道困难职工家庭档案资料,困难职工档案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做到及时调整录入有关信息,保证全覆盖、不遗漏。并于每年的11月底前将更新的困难职工档案按程序统一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软件(网络版)并上报。
各工委、基层工会和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点),确保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更加快捷、高效。
琅琊区总工会
2010年5月10日
抄报:滁州市总工会,琅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抄送: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