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帮助困难职工基金会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日期:2005-2-23 13:26:02 作者:来源:上远公司工会人气:1029
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帮助困难职工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公司的稳定,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职工及船员(以下统称为职工)。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困难职工,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
(一)因失去劳动能力不宜在船舶工作且又不符合退养条件而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因发生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
(三)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癌)等绝症重病,支付医疗费造成“个人负担金额”过重,本人及家庭无力承担的。
第四条帮困工作的实施须同劳动人事部门以“安置为主,经济帮助为辅”的原则相结合。
第二章帮困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五条帮困基金的来源:
(一)原中远集运帮困基金会划拨资金;
(二)单位捐款;
(三)个人捐款(一日捐);
(四)其他。
第六条公司设立帮困基金委员会,实行对帮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帮困基金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公司工会、财务部、职工保障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帮困办公室。
帮困办公室设在公司职工保障部,负责帮困基金会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帮困基金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原则上以增值金用于帮困补助,专款专用。
第八条由帮困办公室负责帮困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报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审定。
第九条帮困办公室对帮困对象应建档立卡,实行电脑动态管理。
第十条帮困办公室负责对每年度帮困基金的扩充、增值及使用情况向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帮困基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帮困基金的用途:
(一)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定期帮困补助;
(二)对因发生突发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帮困补助;
(三)对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癌)等绝症重病的职工,支付医疗费造成“个人负担金额”过重的困难职工进行帮困补助。
第十二条帮困补助的审核、报批、发放:
(一)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生活困难职工,由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帮困办公室核定后,列入帮困对象,确定帮困金额,报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审批,按季度定期发放帮困补助款。
(二)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职工,须本人申请,持所在单位和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政
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帮困办公室核实后,报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审批,给予一次性帮困补助,最高限额为5000元。
(三)对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职工,在医院就医支付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年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须由本人申请,经公司医疗统筹中心核实和帮困办公室审核帮困补助款额,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5000元。每人次帮困补助在3000元及以内的,由公司帮困基金会副主任审批;超过3000元的,由公司帮困基金会主任审批。每年的七月份和十二月份为办理帮困补助的时间。
(四)对特殊困难职工,确需高于帮困补助限额的,由公司帮困基金会副主任审批。
第十三条困难职工的定期帮困补助标准由帮困办公室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经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定期帮困补助的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定期帮困补助:
(一)家庭收入已增加,困难情况变更的;
(二)因违法被司法机关查处的。
第四章处罚
第十五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公司帮困补助的,一经发现,除停发帮困补助,追回所得外,公司将视情予以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帮困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对违反本章程者,从严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所属单位和个人捐款,单位捐款5000元以上,个人捐款500元以上的,由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授予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帮困金主要用于船员,各陆地基层单位应成立帮困基金会,基金会章程酌情自定,并向公司帮困基金委员会备案。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公司帮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经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十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