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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办案中如何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贾英豪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反腐败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办案工作的力度逐步加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更需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此,河南省驻马店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加强了该项工作。
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中,进一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严密的责任体系。一是加强领导。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均成立了由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日常工作。二是夯实责任。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对案件线索管理、办案程序、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目标责任进行细化,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贯穿每一起案件查办工作的始终。如采取由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分别与下级纪委和本级纪委机关具有办案职能室层层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的措施,夯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责任。三是奖惩分明。明确规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票否决”,即:凡是有办案人员违规违纪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取消本单位本年度案件管理、优质案件评选和案件检查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中,进一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健全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一是进一步细化制度。对上级出台的一些相对宏观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办法和规定,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操作、易落实的制度规定。如:根据河南省纪委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要求,驻马店市结合实际出台《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制度》,制定了《办案安全状况分析、评估制度》,实行《办案安全日记录、周检查、月报告制度》,为办案安全提供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对不适应或不利于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制度应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譬如,在完善《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主办人制办法》方面,重新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自办案件在初核或立案调查过程中,由案件主办人带领其他案件协办人组成案件调查组,赋予案件主办人相应的责任和权利,案件主办人为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等补充规定。三是进一步抓好制度执行。为防止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把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督促其制定完善,贯彻执行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促进及时整改到位。近年来,驻马店市先后制定、修改、完善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规章制度20多项。
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中,进一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建设一个达到标准要求的办案场所。2009年初,驻马店市严格按照《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场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对已建成的有关县办案点进行了完善、规范,安装了高清晰、多角度、存储量大、保存时间长的监控设备,制定了《办案点监控室管理制度》和《办案点“两规”“两指”陪护人员管理制度》,将“两规”、“两指”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安全实施方案、陪护人员工作纪律、案件调查人员纪律等制度上墙,促进了办案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化建设。目前,功能健全、便捷实用的市纪委办案点已进入施工阶段,届时将形成以市级办案点为中心,县区办案点为补充的全市办案点网络,保障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中,进一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有效抓手,常抓不懈。实际工作中,驻马店市坚持:一是围绕“四个重点”。在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督促检查过程中,驻马店市着重围绕“四个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即:围绕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指供、诱供、刑讯逼供、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等现象;是否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围绕完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建设,重点检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涉密信息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等。围绕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场所硬件设施,重点检查办案点外围各种设施配备是否到位;办案场所内部监控、报警、通讯等设备是否完善。围绕规范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场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事故预警防范机制;是否制定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二是采取“三结合式”。即:“领导带头明查、办案部门自查与案管部门暗查”相结合。查办每一起案件,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案件,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明确提出要求,办案人员正确处理办案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关系,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案件的领导一定要抽出时间,经常深入办案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书记和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经常深入办案点和办案场所一线就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行明察暗访、督导调研,每到一处都特别强调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与办案人员共同探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各级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中把自查自纠贯穿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始终,案前重点检查办案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案中重点检查发现办案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案后重点总结安全文明办案得失;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办案一线,对每起案件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采取平常检查与重大节假日期提前下发通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存在违纪违规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当场提出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对于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办案点,坚决停止使用,确保安全文明办案落到实处。
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中,进一步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办案队伍来保障。近年来,驻马店市通过加强办案队伍(包括办案队伍、后备办案队伍、办案陪护队伍、办案医疗保障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等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专题培训,以达到“人人能办案,个个会办案,案案成铁案”的目的。根据办案陪护和办案医疗保障人员相对分散的实际,按照分散管理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抓好办案陪护和办案医疗保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整体执纪办案水平。另外,驻马店市坚持平时抓好办案人员上岗前、入案前的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业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办案后续人才不足的情况,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办案新手的引领,使办案工作不“断层”、能“接力”。□作者: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