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步入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冲突_对中国社会矛盾的理解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4:47:0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中国步入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冲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中国社会矛盾的理解”。

中国步入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冲突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王星宇

1.专门外交机构的设立

1.1 1860年前后的对外交涉形势 1.1.1 英法联军入侵北京

1859年10月13日,英法联军侵占北京;

1860年10月,奕訢分别和英法两国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

1.1.2 俄国攫取在中国东北的权益

《瑷珲条约》:割地、船舶航行、贸易;《天津条约》:增开商埠、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北京条约》:认可瑷珲条约、割地、陆路通商;

1.2 奕訢的外交观

奕訢(1832~1898),道光帝第六子,咸丰帝同父异母弟,恭亲王。1860年9月,英法联军进犯北京,咸丰帝派奕訢“督办和局”。1861年授议政王,入军机掌握权柄。1.2 奕訢的外交观

1.2.1 奕訢与晚清近代化外交意识的启蒙

辛酉政变后,奕訢全面掌权。开始重视外国同盟的价值,认为自己的利益与别国的利益纠缠在一起了,成为统治阶级上层最先改变对外来侵略者态度的人。奕訢主政成为晚清外交近代化的重要前提;

奕訢倡导成立总理衙门,开晚清近代外交之先河,并通过总理衙门开启中国通往世界之窗,进一步加强中西交流,促进外交领域的西风东渐;

奕訢开始认知并运用国际法知识来维护国家的主权,推动晚清外交近代意识的启蒙。

1.2.2 奕訢主导下的晚清外交近代化过程

奕訢主导下的晚清外交在逐步认同西方外交原则和初步接受西方外交体制的过程中,完成了晚清外交体制由被动开放到主动引进的转变。具体表现: 从派斌椿出使到使领制度为经常性中西交往逐步确立了体制上的保障; 成立京师同文馆到培养新型外交人才为近代化的外交体制和观念提供了人员载体; 南北通商大臣和地方中外交涉经常化成为近代外交进入地方的先决条件; 总之,奕訢主政期间采取上述相对务实的措施,多多少少给近代中国外交带来了新风,也加速了中国外交近代化的步伐。

1.3 总理衙门的设立及其职能 1.3.1 总理衙门的设立

1861年1月,奕訢、桂良、文祥上奏《通筹夷务全局折》,建议设立专门办理对外事务的机构,经咸丰批准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衙门是清朝经20多年与西方国家的摩擦、碰撞后为适应中外局势的变化而主动做出的政府机构调整,也是中国外交史上最初的专门外务机构。

1.3.2 总理衙门的职能

“掌各国盟约,召布朝廷德信。凡水陆出入之赋,舟车互市之制,书币聘飨之宜,中外疆域之限,文译传达之事,民教交涉之端。” 由此可知,总理衙门的管辖范围非常广泛,凡是涉及“洋”字的事务,不管是内政还是外交成为其职责范围。总理衙门把军机处、内阁及各部院的外交事务总揽过来成为晚清外交的具体执行机构,处理外交成为它职能的中心和重心。具体的职能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制定中国外交礼仪并具体实施。包括:接待外国使节的仪式、中外文书传递、日常与外国使节的交往。

负责与各国缔结和修订条约。

遣使设领的筹措、驻外使臣的派遣和发布训令; 其他方面的涉外交涉;

加强与地方联系,配合办理交涉和通商事务;

1.3.3 总理衙门的机构设置及分工

英国股:掌英、奥地利两国交涉;各国通商、海关及税务; 俄国股:掌俄、日两国交涉;陆路通商、边防、疆界、礼宾等; 法国股:掌法、荷、西、巴西交往;传教、华工及中越边界事务; 美国股:美、德、葡、意等9国;华工保护和参加国际会议; 海防股:南北洋海防、长江水师;铁路、矿务及造船制炮等; 其他司务厅、清档房、电报处、银库等;附属机构:南北洋通商大臣:负责各个口岸的涉外事务,并兼办海防、训练海陆军;总税务司:总署负责聘雇、任免,外国税务司→上海海关→1861年1月李泰国任总税务司→1865年进京;同文馆:教习和学生由总署聘请、选考,1862年6月英文,1863年俄法文;

1.3.4 职能与机构的逐步完善

初期只设立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及大臣上行走3人:奕訢、桂良和文祥; 自同治朝开始,常设大臣9人,满汉章京各8人,内选总务章京4人,帮办章京2人;

《北京条约》后设立南、北通商大臣,最初是专职,后分别由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兼任。南洋管理长江及江苏以南的沿海各通商口岸;北洋管理北方口岸;

1.3.5 各国对总理衙门设立的态度

总理衙门的设立,受到了列强的普遍欢迎,英国公使威妥玛闻之“甚为欣悦”,认为这是西方“数十年求之不得”之事;法国公使布尔布隆更称赞这是“中外各国永敦睦好之最妙良法”。在列强看来,总理衙门一定会成为他们对清廷施加影响和控制的有效工具,同时也标志着晚清政府基本放弃了坚持多年的华夷秩序和朝贡制度,逐步接纳了西方近代外交的理念。案例:总理衙门设立的影响

作为专门事务开始认真对待“夷务”;改变了中国传统的文官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晚清的对外理念和传统的价值观念;晚清外交开始与近代外交接轨;

2.洋务运动与同治年间的对外交涉 2.1 洋务派的外交思想

2.1.1 外交思想核心:在新的国际局势中求中国自处之道;

2.1.2 代表人物:奕訢、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等总理衙门的主要官员和部分地方官员;

2.1.3 主要理念:信守和约,维持和局;力图自强;积极寻求对英美的合作;对外认知日趋现实、真实;

2.2 洋务派的外交成就

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1861年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管辖各口岸的涉外事务及海防等; 1861年各国驻华使馆设立;英国最先设立; 1862年设立同文馆,培养外交外事人才;

1861~1874年,与普、葡、丹、荷、西等国进行订约或修约;

2.3 同治年间的对外交涉 2.3.1 中英修约交涉

1868年1月~1869年10月,文祥与英国使臣阿礼国谈判修改《天津条约》;草签中英《新修条约》及善后章程10款,新税则12款在北京签订;中方同意增开口岸、内河航行、免收税厘;英方同意鸦片、生丝加税;英国商人强烈反对,英国政府没有批准;

2.3.2 关于觐见问题的交涉

1873年同治皇帝举行亲政大典次日,俄德英美法五国驻华使节照会总理衙门要求觐见;在商议觐见礼仪时,总理衙门坚持跪拜礼,并称“最关中国国体”,须首先议定,外使坚持鞠躬礼;后各使让步,愿将西方觐见常礼免冠三鞠躬改为免冠五鞠躬,以示“倍加恭敬”。李鸿章提出示以大度,变通礼节。获得赞同。1873年6月29日同治在紫光阁接见日特使及英美俄法荷五国公使;这是外国使臣第一次得以觐见清朝皇帝。

2.3.3 1870年天津教案交涉

自允许内地传教以来,民教纠纷不断;天津法国望海楼天主教诱拐孩童事发,引起民愤,火烧望海楼。法国领事丰大业等17人被杀;曾国藩持公办理,避免双方冲突,受到保守派攻击去职;李鸿章继任直隶总督,负责处理天津教案,对法赔偿谢罪。派崇厚作为钦差大臣出使法国赔礼道歉;

案例分析:晚清驻外使领馆的建立;

1.有关遣使的外来压力

西方公使驻京是通过交涉,最后付诸武力实现的。各国使节驻京后,晚清派遣使臣驻外,与有约各国办理外交尚未提及;

1865年赫德在《局外旁观论》建议:“派委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有大益处,在京所住之大臣,若请办有理之事,中国自应照办,若请办无理之事,中国若无大臣驻其本国,难以不照办。”

1866年威妥玛在《新议略论》建议:“抑或适与某国因事较论,中华果为有理,其余各国,必须帮同。若非用心相助,亦可用言劝解。” 总理衙门的态度:总理衙门认为外事日繁,交涉事亦多,需要加强外交,但驻外使臣派遣不急于办理。西方各国赖中国通商传教,有事可办,应当派驻使节;而中国无需要道外国去办的事,所以不用派使驻外。从主观上来说,传统观念依然存在;从客观上说,人才难觅,费用巨大。因此拖延了中国的驻外使领馆的建立。

2.两次有关遣使的争论

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晚清统治阶层内部已经开始认识到中国面临着几千年未有的境况。特别是中外交涉越来越多,抛弃与外界打交道的传统方法,寻求新方法处理新问题成为晚清统治阶级必须面对的大问题。围绕着派驻使节,建使领馆的问题在统治阶层内部出现了两次大讨论。第一次大讨论

赞成派:总理衙门:赫德、威妥玛的建议“不无谈言微中”,望各地“悉心妥议”。同治帝:“中国遣使分驻各国,亦系应办之事”。崇厚:“其所使有代国秉权,互相盟聘者;有修好往来,彼此常驻者”,乃“外交第一要议”。反对派:刘坤一:遣使驻外使把国家柱石重臣弃之绝域。第二次大讨论

1867年由于重新修订《天津条约》而引起的。

赞成:曾国藩:第一个递奏折表示支持,认为通过外派使节可以解决晚清对外了解茫然,各国驻京公使肆意横行的问题;李鸿章:两大好处,遇有交涉事不能与改过公使、领事谈判解决时可排除使节直接与其国打交道并可学习各国科技用来自强;

反对:官文:中国赴外国并无应办的事,远涉重洋,开支巨大;语言不同选人不当反误我事机,不得已可派使臣临时出国。

3.晚清遣使出洋的三次尝试

观光游历:1866年总税务司赫德回国,奕訢派斌椿及4名同文馆学生随同出国考察。作为出使的尝试,受到西方社会的重视,部分的打消了清朝派使的疑虑,初步验证了遣使的可行性,进一步动摇了清统治阶层内部对外观念; 一般性通好:蒲安臣使团。1868年派蒲安臣充当使臣赴欧美办理外交事务。清朝派出的第一个官方外交使团。成员有记名海关道志刚和礼部郎中孙家毅,并有英、法各一人参加。

赔礼道歉:专使出国。1870年清政府派北洋大臣崇厚出使法国。因天津教案事件,法国领事丰大业等17人死亡,清深恐法国与中国决裂,派崇厚出使进行“叩头外交”,“先尽中国友谊道理”。4.驻外使领馆的设置

晚清驻外使领馆建立于19世纪70年代,首批三个驻外使节的委任是其重要标志。1875年8月任命郭嵩焘为驻英公使;12月任命陈兰彬为驻美、西公使;1876年9月任命何如璋为驻日公使;

第一批驻外使领馆的建立:1877年2月郭嵩焘向英女皇递交国书;1877年11月刘锡鸿向德国递交国书;1878年5月向法国总统递交国书;10月陈兰彬在美递交国书;1879年1月崇厚向俄国递交国书。

5.驻外使领馆建立的意义

遣使驻外是晚清开始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重要举措。中国外交官通过时间逐步学会运用国际惯例和外交手段,在纷繁的国际关系重维护中国的国家权益。意义在于使中国逐步与世界接轨,迈出中国外交走向近代的重要一步。影响1:注重积累外交知识。影响2:加强对国家利权的认知。

影响3:培养了具有近代化思想的外交人才。

3.光绪年间的中外冲突 3.1 中俄伊犁交涉

3.1.1 沙俄强占伊犁与左宗棠收复新疆

1864年新疆发生回教叛乱活动;1866年俄控制浩罕国,支持阿古柏进犯北疆;1871年5月俄开始进犯伊犁,7月强占伊犁;1872年5月双方开始交涉未果,转在北京继续,依然分歧严重;此时日本侵台,清廷内部出现海防塞防之争。李鸿章Vs左宗棠;1876年3月起开始收复新疆,1878年1月清军收复了除伊犁外的新疆全部领土,平定阿古柏之乱;

3.1.2 崇厚使俄

1878年6月任命崇厚“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出使俄罗斯谈判收复伊犁问题; 1979年1月开始谈判,10月崇厚与俄签订《交收伊犁条约》及三款专约; 条约内容:割地:割伊犁的7/10;通商:在乌鲁木齐等七地设领经商,在蒙疆贸易科不纳税;赔款:500万卢布

1880年清廷将崇厚治罪,并没有批准《交收伊犁条约》,改派驻英公使曾纪泽赴俄谈判收复伊犁问题;

3.1.3 曾纪泽使俄

曾纪泽(1839~1890):清末著名外交家,湖南湘乡人,曾国藩长子。曾纪泽抵达俄国后,“与俄外交部及驻华公使布策等反复辨论,凡数十万言”,经过曾纪泽的力争,废止《交收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曾纪泽代表清政府同沙俄签订《中俄伊犁条约》及《改订陆路通商章程》。

条约内容:边界:收回伊犁和特克斯河地区 ;赔款:900万卢布;通商:只限嘉峪关、吐鲁番,陆路通商到肃州,在新疆暂不纳税;

3.2 中英滇藏缅交涉 3.2.1 中缅、英缅关系

乾隆年间曾两次征伐缅甸;1788年开始纳贡;1780年得到清朝册封,此后每十年一贡。自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开始设立商馆;1824年和1852年两次战争;1862年将占领的南部地区并入印度。此后深恐法国在中国西南边疆占先,进而开始谋求更大权益。

3.2.2 滇案

1874年英决定派柏朗自缅甸取道入滇,英驻华使馆派马嘉理前往迎接;1875年2月柏朗马嘉理汇合,在腾越强行通商过程中与当地人民发生冲突,马及5名随行死亡。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提出多项条件,双方开始交涉。总理衙门因伊犁问题和台湾交涉对此非常慎重。派云南巡抚查办此事。6项要求遭拒,威妥玛、赫德以武力要挟;要求慈禧亲表歉意,并离京赴沪以示交涉决裂。清政府派李鸿章负责交涉。

3.2.3 中英烟台条约

1876年8月烟台交涉开始,1876年9月李鸿章与威妥玛签订《烟台条约》; 内容:昭雪滇案,抚恤家属遣使道歉;优待公使,官方交往统一交涉礼仪;司法案件处理,总理衙门照会各使馆,英使可派员观审,外籍人员按照所属国法律审断;通商,增开口岸、租界免收税厘、用条约规定了租界的合法性;附则允许英人入藏“探路”。依据条约进一步在华扩大权益。

3.2.4 中英关于缅甸的进一步交涉

1885年12月英派兵攻占缅甸首府曼德勒。1886年1月将缅甸全部并入印度,完成吞并。清提出交涉,英拒绝调处并欺骗清廷说保证清廷在缅权益;1886年7月在京签订《缅甸条款》。承认特权:中方承认英在缅特权,英保证缅甸的纳贡制度;划分边界:1894年3月《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北纬25度35分尖高山以南的中国边界,以北未定;商务:开滇缅路通商,出入货物减税。

3.3 中法战争与中法越南交涉 3.3.1 法国对越南的侵略

自17世纪法国开始对越南的侵略活动,19世纪下半叶开始武装掠夺。1858、59年联合西班牙占领西贡;1862年订立第一次《西贡条约》,割南部三省,并准许法人在湄公河航行。1873年进犯北圻,攻占河内。刘永福率黑旗军击退法军。越南统治者迫于压力于1874年3月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并取得红河航行权。

3.3.2 中法关于越南的交涉

1875年法国政府将第二次《西贡条约》事宜通知清廷。总理衙门再三申明对越南的宗主权,但不否认条约,拒绝云南通商。1880年法国再次出兵,要求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曾纪泽据理力争,否认1874年条约。总理衙门力主与法国妥协,希望法国不要进军北圻,作为不否认条约的条件。1882年4月法军攻占河内。清廷增兵北越的同时派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宝海交涉。1882年11月李宝签草约。清军撤退,法声明无意侵犯清廷;开保胜通商;滇桂界外与红河划界。1883年法国推翻条约,派脱利古与李鸿章再行交涉。8月占领顺化;双方再次谈判,法要求清廷承认《顺化条约》,并开放云南。清廷内部主战势力高涨,1883年11月双方开战。1883年11月至1884年初法军击败清军,使清廷求和倾向增强,法国再度开始诱和。

3.3.3 李福条约与越南条款

1884年5月,李鸿章与福禄诺在天津开始谈判。

主要内容:法“保全”北圻边界,清军撤出北越;允许云南通商;条约中不得出现有碍中国威望的字样。

1884年6月在撤军过程中,双方冲突再起。8月进攻基隆,突袭马尾军港。清廷对法宣战。法军占领基隆,封锁台湾。在陆路方面中方占优,镇南关大捷。局势僵持不下,赫德派金登干调停。1885年6月在天津李鸿章与巴德诺签订《越南条款》,规定双方撤军;法越订约不碍清廷国体;会勘国界,开埠通商;法获得协助清廷筑路特权。

3.4 中日琉球交涉

3.4.1 中日两国与琉球关系

琉球国自明朝年间(1372年)建立起宗藩关系;1609年日本藩候萨摩武力征服琉球强迫向其纳贡;1872年10月日本宣布琉球为其“内藩”,统一管理其内政外交;“生番”事件:1871年琉球船只遇风漂到台湾东海岸,与当地高山族人发生冲突,多人被杀。也称作“牡丹社事件”。3.4.2 中日双边交涉

1870年日本派柳原前光来要求与清廷订约。柳原与李鸿章交涉过程中,李“以夷制夷”理念出现端倪;1871年7月伊达宗臣来华,9月签订《修好条约》和《通商章程》。没有最惠国待遇、协定关税和领事裁判权相互、制定口岸通商、遇事彼此协助或居间调停。1873年日本政府批准条约,换约时伺机打探清廷对琉球和朝鲜事务的态度。借总理衙门回复中的“生番置之化外”之误,1874年出兵台湾。

3.4.3 签订《北京专条》

日本进兵台湾后,军事上进展不大,来自美、英的国际压力剧增。因而希望在别国调停下停战。1874年10月大久保利通来华交涉。威妥玛出面“调停”。31日签订《北京专条》。

内容:认可日本的侵略行为,认为是“保民义举”、默认琉球是日本属地、赔款;1875年日本废藩置县,1879年武力占领琉球;

4.中日朝鲜交涉与甲午战争 4.1 朝鲜交涉的起因

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1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作为“大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对朝鲜半岛虎视眈眈。

4.2 中日两国在朝鲜问题上的态度

日本1868、70年两次遣使要求通商遭朝鲜拒绝;1875年日舰“云扬号”闯入江华岛,并强占永宗岛;1876年2月借江华岛事件强迫朝鲜订《江华条约》:通商、领事裁判权等;同时遣使森有礼来华交涉朝鲜事务。清朝为避免与日本发生冲突,对朝日订约之事由礼部转达给朝鲜由朝方自己决定。日本加快侵朝步伐,通过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甲申政变”签订了《仁川条约》、《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自日本吞并琉球,清廷内部已经开始注意日本在琉球否认“宗主权”问题,并担心在朝鲜发生类似问题。朝鲜在清廷“藩属”中的地位:朝贡关系最紧密、与东北发祥地唇齿相依;1879年丁日昌倡议朝鲜和各国立约以牵制日本。此后李鸿章也极力劝说朝鲜采用。朝鲜在人民的压力下并未接受。此建议符合各列强要求,开始要求与朝鲜订约。1880年美国海军来到釜山要求订约。李鸿章劝说朝鲜代表来天津与美国谈判,并于1882年签订《朝美通商条约》,此后英俄德意法相继签约。1885年2月,日本遣使伊藤博文与李鸿章在天津举行谈判要求清廷军队撤出汉城;4月签订中日《天津条约》,规定双方撤军、派兵应事先照会、事定军队撤回。

4.3 中国在朝强化宗主权的措施

4.3.1 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美日英俄等国在朝鲜争夺权益

美日勾结要求清廷推荐美国人为朝鲜的总税务司,并借机拓展美日在朝权益;英担心俄国南侵影响其在远东、长江流域的优势地位,认为保持清正府与朝鲜的现状有利于阻止俄势力影响;俄希望在逐步渗透自身对朝鲜影响的同时,“支持”和“帮助”日本反对清廷,以坐收渔利。日本自甲申政变后,在朝势力削弱,加之国内党派竞争激烈,对外忙于修约,无力在朝对抗俄英势力,随即将政策转为利用中国抵制俄国。

4.3.2 清廷采取的主要措施

何如璋、袁世凯等人曾建议李鸿章派大员赴朝鲜实施“监国”政策;碍于日俄未遂;1885年11月任命袁世凯为驻朝鲜总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实行所谓“监国”政策,对朝鲜内政外交实施干预:内政:控制海关、贸易、借款、电报等;外交:严格与清廷的交涉礼仪、与其他国家交涉须清廷核准;

考量:增强了清廷对朝鲜的控制,但引起反感;与近代外交理念相背;

4.4 中日甲午战争 4.4.1 东学党起义

1894年春天,朝鲜遇到天灾。在东学党领导下,发动了以“逐灭倭洋”、“尽灭权贵”为目标的农民起义。矛头直对在朝鲜肆意横行的日本等国以及腐败的朝鲜政府。1894年6月,朝鲜南部的全州、忠清、庆尚三道已被起义军控制,李氏王朝统治面临危急。1894年6月,当东学党起义的消息传至日本,日本政府敏锐觉察到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在极力推动中国派兵入朝的同时,日本国内开始了战争动员;袁世凯在日本的诱导、欺骗下,袁世凯竭力说动北洋大臣李鸿章派兵入朝干涉。

4.4.2 中日双方的军事准备情况

根据袁世凯的请求,6月4日李鸿章派淮军叶志超、聂士成率1500人开往牙山;同时,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派驻朝大使大鸟圭介率400人以保护使馆名义进入汉城。6月12日袁世凯与大鸟圭介交涉,无果而终,日军已经有万人兵力入朝。日本一方面增兵一方面胁迫朝鲜背华投日,并提出各种勒索条件,朝鲜未答应,日本随即直接动武。

4.4.3 事件初期清廷的对外交涉

李鸿章主张在军事上避战求和,外交上寄希望于英俄干涉;随即找到英俄驻华使节请求赖宁两国政府出面劝阻日本进军;

俄国劝阻遭到日本拒绝,退出调停;英国明确表示不愿采用威胁手段强迫日本退兵,并建议总理衙门直接与日本谈判。

1894年7月《日英通商航海条约》签订。应该开始公开支持日本。两国就一旦清日开战后的事宜达成了默契。7月25日日本在丰岛向清军开战。

4.5 《中日马关条约》及其影响 4.5.1 签订《马关条约》

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到达日本下关,20日与伊藤博文开始谈判。4月1日至17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谈判。17日签署《马关条约》。主要内容:确认朝鲜独立;割台湾、澎湖和辽东半岛;赔款两万万两;增开口岸通商;日可在口岸设厂;领事裁判权和最惠国待遇;

4.5.2 《马关条约》的影响

改变了东亚传统的国际秩序;随着朝鲜的“独立”,中国传统的朝贡制度崩溃;晚清外交随着半殖民地化的加深也逐步失去了自主。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时期正是晚清外交再次衰败的见证。

案例分析:华夷体系的瓦解及其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

1.华夷体系的特征:

①华夷体系是以儒家伦理思想建立起来的政治力学在外交方面的延伸,是封建君臣关系在国际体系中的表现;②来源于“居中制夷、夷狄奉华”的大一统理念的国际关系体系;宗主国与藩属国疆域分明,从属但没有控制;③儒家文化化的礼仪性的国际关系体系,通过朝贡和贸易来体现;④以中华文明为纽带的国际社会秩序观。在国际地位方面不代表藩属国,藩属有自由地内政和外交。

2.华夷体系瓦解的历程:

华夷体系的动摇来源于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不断侵略,使晚清被迫进入条约体系。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使节驻京、1873年外使觐见、1877年遣使驻外,从体制和观念上冲击着华夷秩序。琉球 → 越南→ 缅甸→ 尼泊尔、锡金→ 朝鲜;周边藩属国相继成为西方列强殖民地,华夷秩序也走向解体。

3.华夷秩序解体的原因

外因来源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冲击;

内因来源于晚清自身的国力衰败和对藩属国的政策失误;藩属国的存亡直接涉及晚清的安危;

主观原因来源于藩属国在近代资本主义的冲击下,从政治、经济、文化和观念等方面对宗主国的背离;

客观原因是华夷秩序的瓦解来源于体制自身是一种自然的、不成文的、没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的国际关系体系;

4.华夷秩序的瓦解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

甲午战争之后,随着对朝鲜宗主权的丧失,标志着华夷秩序的彻底瓦解。影响1:东亚的中国及其藩属国完全被纳入了西方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相继成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或附属国,东亚多国开始了近半个世纪的“慢慢长夜”。影响2:东亚国际关系体系中的主导国发生了变化,日本成为东亚国际关系体系的核心,提出“东亚共荣”的理念。

下载中国步入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冲突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中国步入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冲突.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