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普法验收试卷答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普法考试试卷答案”。
东丰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验收试卷(答案)
一、填空(每空2分,共20分)
1、公益事业
2、专业人员、教书育人、民族素质
3、学校章程、公开
4、残疾、康复
5、业务培训、工作条件、合法权益、社会地位
6、丧失
7、生活、心理健康、青春期
8、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9、吸烟、饮酒
10、集体补课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C2、A3、C4、B5、A6、C7、D8、D9、C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BC2、ABD3、ABCD4、AB5、ABCD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五、案例分析(本题15分)
答:学校在薛某受伤事件中存在过错。
首先学校对事故的发生并不过错,因为事情发生在下课自由活动时间,且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但学校对事故的处理不当,存在过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班主任在得知薛某受伤情况后,应该意识到铅笔尖扎进眼睛后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应立既送薛某到校卫生室由保健医生检查后视情况进行救治,同时应当通知薛某家长。但学校在得知薛某眼睛被戳后并未及时将事故告知双方监护人,也没有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致使薛某因未及时就诊而使病情加重,因此,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