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技术管理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煤矿
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促进全省小煤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省从2007年开始陆续对具备条件的小煤矿实施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技改工作管理,解决技改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小煤矿技改工作,经省煤管局、辽宁煤监局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1.已经批复技改立项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报审技改设计;
经批准同意进行矿井合并或整合技改的小煤矿,在新采矿许可证下发后3个月内,必须报审技改设计;
新批复技改立项的矿井,必须在立项批复后3个月内报审技改设计。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审技改设计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向省煤管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立项批复。
2.已经批复技改设计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报审安全专篇;
新批复技改设计的小煤矿,必须在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报审安全专篇。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审安全专篇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 1
部门向省煤管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设计批复。
3.已经批复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并按要求组织矿井技改工程施工;
新批复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小煤矿,必须在2个月内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延期开工。
对于停工进行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修改审批的小煤矿,必须在修改安全专篇批复后1个月内,恢复技改工程施工。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开工申请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分别向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批复。
4.小煤矿技改自开工备案起,必须在设计工期内完成所有技改工程,否则按放弃技改处理。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设计工期完成技改工程的煤矿,经申请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工期,批复后方可进行技改施工,批复文件要报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备案。
5.已经通过矿井合并或整合技改审批程序的小煤矿,在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已经批复技改开工、尚未取得新采矿许可证的小煤矿,暂停技改施工。
6.市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设计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且没有申请技改立项的小煤矿,按照国办发[2006]82号文件要求,尽快
2拿出处理意见,并报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备案。
请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认真按照上述要求逐矿复核,于11月10日前将矿井名单及处理意见分别报省煤管局、辽宁煤监局审批。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