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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质量,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相继修订和发布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 [2006]11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卫发[2008]124号 2009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四方面: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跟踪检查。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
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
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
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
法。
省级项目申报条件
1、本学科的国际、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省、部级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项目;
4、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
5、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6、符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的新技术、新方法。
(二)申报办法
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申报工作给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积极动员部署,要组织对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了解及掌握《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国家级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为7月-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举办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统一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教委员会申报。
2、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
上评审和网上公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新项目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进行申报。各市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要经市州卫生局逐级申报;厅直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直接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新申报或尚未申领“用户名和密码”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领;进入国家级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样式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样式2),所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内容为准,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经授课教师签字,在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上报材料经省继教办审核盖章后,报全国继教委。
3.学科范围: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4.师资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
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水平并能参与授课活动,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5、申报表填写
(1)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2)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3)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4)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5)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6)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按规定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7)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8)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
6、申报备案项目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备案和有效期制度。凡获批准并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自公布当年起可连续举办两年。该项目如下一年继续举办,需按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备案表上报,经审核合格可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予以公布。若批准项目当年没有举办,则视为该项目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则需重新申报。申报下一年国家级备案项目,要将本年度举办的培训通知、日程、签到薄、讲义或课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材料,反馈到“国家级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并且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填写下一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省级继教项目
1、申报时间:省级继教项目在每年4月和8月分两批申报。4—5月申报当年下半年项目,8—10月申报次年项目。
2、申报程序:省继教办向全省通过文件及卫生厅网站发出通知进行申报,拟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详细填写《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备案项目填写《 年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市州卫生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推荐,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吉林大学所属
各医院申报的项目报学校主管部门(医务处)审核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一级学会(协会)直接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学科:(同国家)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4.师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水平并能参与授课活动,其当年申报的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
(2)授课师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教学环节,有较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
(3)理论讲授应具有相应的教案、系统的讲稿及多媒体课件,实践性教学应有示教实例或演示手段,可供实地观摩。
(4)项目活动应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考核指标。5.申报表填写(同国家,只是计算方式不同)(1)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2)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3)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报到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按规定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6.备案项目
省级备案项目要求,在专家评审前,项目举办单位将培训通知、日程、签到薄、讲义或课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材料及下一年举办的项目备案表,按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上报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经专家评审会通过认可和省继教委审核合格后可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予以公布。若批准项目当年没有举办,则视为该项目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则需重新申报。
二、项目评审
国家级继教项目
国家级继教项目实行专家网上评审、网上公布。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间为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统一要求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申报的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审批,全国继教委组织学科组评委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全国继教委员会办公室将批准认可的下一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分类列出项目编号、名称、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学分数、日期、地点等向社会公布,供各地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省级继教项目
省级继教项目实行专家会议评审制度。
我省项目评审认可程序,是省继教办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采取会议评审的方法,实行依靠专家、科学民主、公正合理的原则。学科组专家提出评审意见,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提交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于每年6月初和12月底将批准认可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分类整理后,通过文件和吉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供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三、项目管理
项目举办单位职能部门要按照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把关,做好组织开展、监督管理及审核工作,省继教办用统一制订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签到簿”、“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领用核销表”,规范全省学分管理。
国家级学分管理:
各单位在项目举办后,项目举办单位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举办的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将培训通知、日程、学员签到簿、试题、项目使用教材或讲义情况简介、项目执行情况表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进行网上汇报,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上报成功后,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领用核销表》(样3)。
省继教办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审核项目报送情況,并根据签到及核销表发放学分证书。
省级继教学分管理:
项目举办单位初审。一是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等,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二是项目参加人员要专业对口,项目内容、授课教师、举办时间、参加人数要与申报表相符;三是学分审核按实际举办天数计算,如超出申报天数,按申报天数计算;四是参会人员签到要属实,按照吉林省继教办统一制定的签到簿进行签到。五是一个项 9
目需多次办班,须将办班情况说明以书面材料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统一审核及安排。
学分领取程序。一是会后领取学分。项目举办单位,学分证书领取应于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持通知、日程、签到簿、教材、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实际举办时限和人数核销及领证。学分证书当年领取有效。二是会前领取学分。异地办班或有特殊情况亦可于开班前2周内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培训通知、日程)、单位盖章后,持核销表预领学分。省继教办负责学分登记审核及发放。
四、跟踪检查
定期检查:国家、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年定期对已公布并举办的10%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申报的题目、授课老师、举办期限、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专业是否对口、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给予评价,给出指导意见。
随机抽查:省继教办在审核项目上报材料的同时,根据上报材料及签到对已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办班质量与效果。如上述材料不完整,或抽查不符,不予发放学分证书。
附件:核销表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领用核销表 项目举办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领 用 项目编号:国家级 省级 实际开办日期 办班地点 授予学分 办班天数 预领证 份 领证人签名 电话: 领证日期 年 月 日 上交相关材料情况 核 销 实发证 交费数额 备注 通知()日程()学员签到簿()办班教材或讲义()执行情况汇报表()项 目 单 位 主管负责人签名 项目举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要求:
1、此表由项目主办单位填写。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单位,学分证书应于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持通知、日程、签到簿、教材、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实际举办时限和人数核销及领证,逾期或上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发放学分证书,学分证书当年领取有效。异地办班或有特殊情况亦可于开班前2周内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培训通知、日程)、单位盖章后,持核销表预领学分。
3、国家级继教项目举办单位,应于办班结束后将办班信息录入 “国家级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并持核销表领取学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