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盗管理规范(防火、防盗、治安)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防盗管理规范
一、总则:
1.为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使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公司经济工作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各部门负责人都应把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层层落实防范措施。
3.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扼制员工违规、违法及犯罪现象的发生。4.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2)本制度适用于一般违规和造成一般损失的事件。
3)对违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组织结构: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的
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了解情况的发生原因和事态的现状,根据事件严重性逐级通报处理。
4.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对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自救自护、突发事件和消防等演练工作。
三、治安防盗管理规定
1.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处罚
1)盗窃或者破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盗窃、破坏财物价值5—10倍的罚款。
2)严禁员工翻越围墙进入公司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公司,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3)违纪处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批评并罚款20——500元: a 违反公司员工管理规定不自觉佩戴厂卡、不接受登记及借他人厂卡进出。b 违反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停放管理、行驶管理规定的。c 在公共场所乱张贴乱画和有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并照价赔偿)。d 在车间、仓库周边或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等做出危及安全行为的。e 在公司内有扰乱治安秩序现象的。f 在公共场所、车间、宿舍有赌博现象的。
g 不服从值班人员纪律监督、监督检查的和对管理者有报复行为的。4)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以上治安处罚的,由所属部门给予开除并处罚 100 元。5)赌博或传播淫秽物品及非法出版物尚未构成犯罪的处500元以下罚款。6)打架、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处以双方每人200元罚款,并予以开除或遣送到当地派出所。
7)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200元以上罚款及赔偿医疗费用及经济损失,并予以开除。
8)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责令检查或停止工作并罚款50—200元。
a 诽谤、侮辱、恐吓、谩骂他人制造混乱,造成不良影响者。
b 相互辱骂影响工作者。c 酗酒滋事者。
d 违反出入管理规定,态度蛮横者。e 无理取闹影响工作者。
f 违反餐厅管理制度,扰乱餐厅秩序,强行就餐者。g 文体活动中不服裁判,寻衅滋事者。
9)安全意识淡薄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以批评、通报或20—200元罚款。
a 人员离开后未关窗锁门者。
b 办公桌、更衣柜、工具箱等处人员离开后未及时上锁者或私自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者。
c 财务部门违规超额存放现金者。d 泄露企业一般技术和经营秘密者。
10)部门对贵重物品、精密仪器疏于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于10—200元罚款。a 未能将本部门贵重物品排查确认并报行政部备案者。b 未明确专人管理者。2.生产车间防盗管理规定
1)各车间主管、班长是本单位防盗工作的
6)各车间主管要对所分管区域的原材物料、产成品经常进行清点,发现有不明损失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汇报厂长。
3.部门办公室防盗管理规定
1)部门办公室指各职能部门办公室、会议室、保卫科(门卫)、仓储部各原料库、产成品库、辅料库。
2)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公司防盗工作的
h 未经总经理或公司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人带入生产车间参观,拍照录像。
i 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5)c条执行。如遇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处理。
6)要不定时对公司进行巡逻检查。监督并配合公司职能部门做好防盗工作。对下班后门窗不关、不上锁等未能执行公司防盗管理规定的行为及个人要及时上报各部门主管。
7)防止员工将公司内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携带出去,防止员工携带(如胶带等)其他公司物品。4.生活区宿舍防盗管理规定
1)生活区宿舍实行“谁居住谁管理”,各宿舍负责本住户的防盗管理工作,是防盗工作的
6)个人贵重物品,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如有被盗或丢失自行负责。5.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财务失窃,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的(车间、仓库、宿舍)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队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用电安全管理:
a.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b.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机修、电工负责。
c.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车间主管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d.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3)用火安全管理:
a.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b.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c.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d.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e.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f.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过处分,并予以50——500的罚款,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8.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机修、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4)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5)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 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 谎报火警。
f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 对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 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 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 对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C.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D.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10.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1)
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5)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15、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16.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