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 关于自7月1日起正式启用商务邀请外国人入境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
关于自7月1日起正式启用“商务局邀请外国人入境管理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外邀请工作,我局开发了“苏州市商务局出入境管理系统”(网址:)。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商务局办理外国人入境申请必须通过该系统进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流程】
一、账号申请:申请人登录系统进行企业身份注册,根据本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区域,填写企业注册资料,由所属(市)区商务部门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经营情况的正常性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企业人员根据自己填写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办理。
二、业务办理:企业人员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入境申请表。申请表首先由各(市)区商务部门进行在线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企业需要重新修改或补充填报内容,再次申报。初审通过后,企业人员可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电话咨询,获知需要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到所属(市)区商务部门盖章,然后到苏州市商务局办理邀请函。
【申报材料】
除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五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外,其它书面材料,初审前请先与所属(市)区商务部门电话咨询,初审通过后建议向苏州市商务局外事处咨询确认。
【联系电话】
太仓市商务局:53890570
苏州市商务局外事处:68633657、68297724
注: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各单位公告。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取件时间】
苏州市商务局受理后下一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注:上午送审通过,则于下一工作日上午取邀请函;下午送审通过,则于下一个工作日下午取邀请函)
【办理地址】
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
审批:苏州市商务局外事处(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裙二楼202室)
取邀请函: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国际经贸大厦一楼商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骗取、倒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二、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将拒绝受理有关申请:
1.资料填写有误、不规范,来华事由不充分,申请表格式不正确,经审批部门提醒后仍拒绝修改;
2.未能提供审发邀请函需要的全部、有效、合法材料;
3.相关材料存在造假嫌疑或邀请单位不能配合确认;
4.其他不符合审发邀请函要求的情况。
三、邀请单位获悉以下情况应及时反馈,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获得的邀请函遗失、被冒用或伪造;
2.被邀请外国人在取得邀请函后未能在有效期内来苏访问邀请单位;
3.被邀请外国人来华后,邀请单位未能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涉嫌非法停留、居留、就业等)。
四、邀请单位应按季度对本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和总结,相关审批部门将不定期抽查统计台账。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台账或经抽查发现存在管理隐患的,将暂停其邀请外国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