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百日督查(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环境隐患督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5月28日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
在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视频会议上讲话精神,根据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 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78号)、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将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和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打非治违”决心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臵的设施、设备、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通过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追踪,督促各企业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为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县环保局成立以局长陈正华为组长,副局长李光荣、谭小文、秦绍宗、任劲松为副组长,以办公室、建管科、污控科、法规宣教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柱县)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整治工作,研究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日常工作。各科、室、队、站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尤其是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我县2009年以来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为2011年3月16日石柱县建志1井钻井泥浆流入赖家沟河事件,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的检查工作,对此次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工业园区及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工业园区
一是检查园区各类风险防范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园区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划(附园区工业布局平面图、各类防控设施及各类管网平面图)、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应急预案、园区内企业的风险源管理档案、园区应急物资储存的数量和种类明细表,每年园区内风险防范工作总结报告。二是园区四级防控体系(装臵级、厂区级、园区级、流域级)中应急设施建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包括应急设施建设是否按规划合理分布、防范措施是否与环评或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致。三是检查园区级和流域级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数据信息是否齐全,包括厂区级事故应急池和废水处理设施接入园区级事故应急池支线管网及阀门,园区级事故应急池、园区级污水处理厂、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仓库、码头、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供应管网,流域上的事故废水拦截闸坝等位臵标注和说明。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园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并要求园区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4中内容填写“重点化工园区基本信息调查表”,并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和填报。
2.重点风险企业
主要针对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我县涉及企业为:石柱四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瑞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重庆裕龙化肥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报告市环保局取消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庆市良方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报告市环保局取消其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该公司现已准备停产关闭)、《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1中涉及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一是要核实企业所属类别、进入工业园区的情况、废水受纳水体等情况;二是要检查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和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修改完善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完善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企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并要求企业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5中内容填写“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信息调查表”,并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和填报。其中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还要在环保部网站的本次专项行动情况报送系统中进行填报(填报方式另行通过)。
(三)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尾矿库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四)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阶段(5月28日-6月5日)我局根据重庆市环保局《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专题培训暨第二期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渝环办发[2012]2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我局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市环保局专题培训,并组织相关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负责人及分管环保人员召开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以及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5日至7月3日)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各相关企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各相关企业应在7月5日前,向当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并切实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24日)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治台帐,并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环境监察大队要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填写有关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汇总表,并于8月6日前完成环保部检查表的在线填报工作(填报方式另行通知)、8月16日前完成我县相关填报信息的审核。
(四)总结阶段(8月25至8月31日)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8月26日前完成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并报送市环保局(同时报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与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环境安全保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把党的十八大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环保部的部署上来,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纳入创模任务之中,并结合具体方案,集中组织开展工作。本次检查要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环保局的监管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并认真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建立大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指定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大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同时要建立健全环境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要进行区域限批。对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细化预案,规范档案,及时更新风险数据库 局属各科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借助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成果,扎实开展预案管理工作,南宾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纳入县政府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一源一事一案”进行细化,完善县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档案,核查重点风险源企业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相关数据,要求重点风险源企业及时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数据的年度申报工作。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按时上报工作简报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宣传力度,要向社会及时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做好信息调度分析和成果总结,县环境监察大队务必于6月15日、6月28日、7月15日、7月28日、8月15日、8月2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当月活动开展情况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