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根据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2]501号)精神,现就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和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符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教师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要严格按照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转发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安人发〔2006〕19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安教人发[2006]19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晋升职称所申报专业必须与现取得任职资格专业相一致。曾转换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的教师必须在批准转换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职称。省级标准化高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免试证明。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开监督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五公开”、“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即:政策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参评对象公开;业绩材料展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人员公开监督卡内容,其中群众代表签名不得少于3人。具体申报程序及方法按照《安康地区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评聘程序》(安地人发[2000]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申报职称晋升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申报晋升高、中级职称个人材料内容:(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可在安康教育网下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且由高学历到低学历排序);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综合考核登记表;(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职称晋升者近一个任期须完成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7)论文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内容为期刊名称、刊号、主管和主办单位、网址、本人文章所在目录、本人文章等;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交流论文需提供交流证明或学术会议文件原件、复印件,论文获奖证书或交流证明复印件附在论文原件前;按照安人发[2006]19号要求一篇论文者可提供两篇,要求两篇者可提供三篇,即比要求篇数可多提供一篇,其他论文可在《评审表》中填写,由单位和县区教体、人社部门审核把关,供评委参考);
(8)课题立项、结题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结题教研成果原件;(9)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中、高级空岗证明;
(11)公示证明和公示监督卡;(12)其他材料。
所有证书原件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各县区教体局和人社局严格审核,上报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一人两袋,各类证书、证件和发表论文原件装一袋,其余材料装一袋(除第(1)项外,按(2)至(11)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材料袋封面必须写明申报人姓名、县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
3.《申报、评审、审批表》(附件4)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按照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分别制表。中学教师的申报专业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申报专业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自行设置专业名称),统一用Excel保存,一式两份,并发电子邮件(akjyrs@163.com)。
五、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时间要求 市教育局收集、初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12年11月下旬,各县区和市直教育单位具体报送时间见《安康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初级职称材料,市直教育单位同中、高级材料一并报送,县区由各县区具体安排。
六、评审费的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捏造教学工作量、谎报学历、资历、出生年月、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2.规范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要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工整,评审表所填内容要电脑打印;粘贴证件复印件要符合粘贴要求,要严格审查,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人工作单位公章;应由组织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印章要齐全;要实行回避制度,学校、单位负责人申报职称时,评审表中考核、推荐、审核等相关内容应由学校职称晋升领导小组组长填写并签名。
3.严格审核获奖论文和学术会议交流论文。发表论文、获奖论文、交流论文均截止2012年9月30日,用稿通知和论文小样不能作为有效论文,且论文内容必须与申报学科专业相一致。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各种刊物的合法性进行认真鉴别,具体要求按市教育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的通知》(安教发[2009]176号)文件规定执行。凡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的论文和抄袭他人的论文,一律不得作为晋升职称论文;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得视为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在同一期刊物或同一册论文集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者视为一篇论文,并对其质量要严格评审;获奖论文以本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为主,各类报刊杂志和民间机构组织评选的获奖论文,一律不得作为晋升职称论文。
4.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工作,严格按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进行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的通知》(安教发[2008]146号)文件执行。各县区、局属教育单位教师晋升职称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具体时间见附件1。
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评价需由本人申请,县区审核同意,并填写《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申请表》(附件2)。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教育单位应于教育教学水平评价前5天将参加评价教师名单和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县区报送)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评价结束后及时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