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质量管理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
第九章质量管理措施 第一节质量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规定和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保证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矿井整体验收一次性通过。第二节质量标准
井巷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认真执行以下规范、规定和标准:
1、《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T5009-94)
2、《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
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7、《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8、《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04—2002)
9、《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JGJ53-92)
1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JGJ52-2006)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1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16、《质量体系-要求》(GB/T19001-2000)
17、《煤矿建设安全规定》(1997年版)
土建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认真执行以下规范、规定和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6、《建筑地基基础处理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设计抗震规范》(GBJ11-89)
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10、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04—2002)
11、《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JGJ53-92)
1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JGJ52-2006)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4、《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15、《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53-92)
安装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认真执行以下规范、规定和标准: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节质量管理措施
一、质量责任保证体系
建立由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总负责制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企业法人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各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置健全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矿建工程负责人、土建工程负责人、机电安装负责人、工程管理技术员、施工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缺一者,该项目的单位工程不得施工。建立施工项目部分管专业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对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制的质量管理责任保证体系。宋新庄煤矿质量管理体系图如下所示:
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1、单位工程质量必须按照四级质量验收保证体系,确保单位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书”中的条款要求,严格执行行业质量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部负责人是履行施工合同的现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分管专业的负责人、技术员、施工队长是各项工程质量工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施工时严格按照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组织施工,依照各单项工程工序组织质量检验,现场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把关,执行班、日检,坚持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使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评定等级及施工合同要求的标准;月度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使分项工程达到质量等级标准,做到内业技术等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达标。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控制流程图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流程图
合格
三、项目质量过程控制
单位工程质量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生命线,是决定整个项目工程按期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竣工的核心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由建设方委托监理方、施工单位共同按照《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和行业质量技术规范及标准,从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开始实施的全员、全过程、全项目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项目质量过程控制目的,是为确保施工过程直接影响质量的每道工序过程都能达到质量要求,且始终处于稳定受控状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使质量达到目标规定的标准。
1、项目材料采购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凡工程需要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等严格按质量标准采购,各类施工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和材料使用,并做好储运、保管工作,特别是对建设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在材料进场后应安排适当的堆放地及仓储用房,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协助做好原材料的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对于施工主材应加强取样工作,所有原材料均取得合格的试验证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不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所有材料供应部门必须提供所有所供产品的合格证,按规程要求必须的抽样复试工作,质量管理人员对提供产品进行抽量监督,凡不符合质量标准、无合格证明的产品一律不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封存措施,及时退场。
2、确保质量目标的质量检测方法 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类型、质量目标要求,建立本工程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方法、制度,强调“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施工技术、质量验收规程、规范为依据,从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开始,到施工中每一分部分项的质量检测,自始至终进行现场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现场质量检测的内容
①在开工前的检查,即检查本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②在工序交接时的质量检测,即对本工程重要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质量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③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测验收,凡是属于隐蔽工程的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④停工后复工前的质量检测,因某种原因停工如春节假期停工后复工时,也必须经过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⑤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测,即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分项分部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⑥已完项目成品保护检查,即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对其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3、质量否决权制度及“三检”制度 建立项目质量否决权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技术质量的规范要求,工程上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各类制品必须合格,施工工艺和规范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为此特制定质量否决权制度,具体如下:
①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不合格的,有权要求其返工整改。
技术复核不合格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所检查的项目,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质量员、项目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施工单位不返工的,质量员、项目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
②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各类制品有权拒绝使用。原材料、半成品、各类制品必须有质保证明,进场后公司质检员进行检查,如不合格,项目工程师有权向材料部门提出退货。③工程结束后,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计划经营部方能进行合同的决算。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互测、专检。施工班组自检;施工员、技术员进行互检;质量员进行专检;并且项目工程师进行复核;监理进行验收。
4、加大质监力度实行质量反馈制度 施工班级操作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关键,质量组织体系各分项负责人应严格按质量负责制指导监督施工班组,做到事前把关,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制度,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做好上道工序的产品保护,树立对“用户负责”意识,最终产品质量由质量员把关,未经质量员认可的外包任务单不得结算。各分项施工前做到:有质量技术交底、有工序控制、有标准验收、有奖惩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当提出口头整改令而未全数整改,此时向施工班组开列的书面质量整修单,并要求整改回复单,通过复验,将质量问题真正消灭在分项施工结束前。
5、质量检查与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先分项工程、后分部工程、再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采用“三级检验、四级验收”的方式。分班组自检(一级)、工地(队)复检(二级)、公司(项目单位)验收(三级)、监理单位和事前约定建设单位应参加的验收(四级)。
(1)分项工程验收
①分项工程验收是施工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结束后进行。有些分项工程划分范围较大,一个分项工程常分数次施工,要求每施工一次验收一次,并做好记录,使最后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②分项工程验收以现场实物检查为主,同时对照施工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③根据分项工程的验收等级,一般的分项工程属三级验收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验收。重要的分项工程属四级验收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④分项工程验收后,应按规定的份数与表式填写验评表,当场填写验评结果并签字认可。若该分项工程涉及隐蔽项目,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文件中附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2)分部工程验收
①分部工程验收一般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完成验收,并有完整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试验报告结论后进行。
②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抽查为辅。
③分部工程验收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三级验收后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申报,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
④验评结果按照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认可的表式填写并签证。(3)单位工程验收
(一)单位工程予验收
(1)单位工程予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派人参加。(2)单位工程予验收应在相关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3)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提出予验收申请。
(4)在单位工程予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准备好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资料文件包。该文件包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制造厂家设备图和说明书;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及缺陷处理记录;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文件及材料检验记录;施工安装记录;工程质量验评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试运及调试记录;工程缺陷处理结果记录以及与本单位工程有关的其它文件。
(5)监理单位组织对竣工资料文件包进行检查,同时进行现场实物感观评议,应初步确定已完工程的评分记录及验评分,同时提出消缺或尾工项目清单。
(6)施工单位应根据予验收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向监理单位提出正式验收申请。(7)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或是在对施工单位予验收后的整改工作检查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该单位工程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二)单位工程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同时邀请工程质监站参加。(2)单位工程正式验收一般应分专业组进行。首先由施工单位报告施工情况;由监理单位报告予验收情况;进行资料核查和实物检测及观感评分;在验收签证单上填写验评结果及评定等级;参加验评的单位签字。
(3)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完毕,意味着工程具备使用条件,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可移交生产运行、使用部门进行“代保管”。待工程(或机组)全部竣工后,统一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质量验评采用“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规定的表式。
工程质监站检查的项目及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积极配合质监站的检查工作。
四、质量检验等级评定
1、质量检验等级评定,依次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
2、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具体质量等级标准按照“验标”中的规定执行。
3、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工地自检,施工单位复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评定等级。监理单位对现场进行四级检查验收,并审定质量等级。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4、属四级验收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综合记录应由工地专业技术负责人提出,施工单位核查,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签证。
5、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后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签证。
6、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复查技术资料,进行观感质量评分,评定等级,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签证。
7、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只参加四级验收与评定,其余一、二、三级由施工单位自检及验收评定,监理会同建设单位进行抽查。
五、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1、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执行《不合格项处理管理制度》。由施工单位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应形成书面文件。按“质量验评范围”属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检验的项目需其代表同意,涉及设计问题需经设计代表同意。
3、“不合格”分项工程处理完毕后,应重新办理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手续,原有质量验评记录及处理该问题有关的文件、检测资料等均应附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后。
本工程不允许“不合格项”的存在,凡经监理单位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签证,不算完工,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等处理,待自检合格后重新申请验收。凡经返工修补后符合标准的项目,一般可评定为合格,不能评为优良。
六、竣工验收
所有单位工程验评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验收申请,由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整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