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_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4:09: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两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怀食药监[2011] 号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洪江区分局:

9月21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对加强“两非”药品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做出了重要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含促排卵药物,下同)行为,现将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好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

妊娠行为”案件。

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情况,请及时反馈到市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20日前,请各局将本辖区内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底起,每月28日前上报一次“两非”药品案件查处情况;2012年2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企业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查摆存在问题,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非”药品流通有序。

联系人:邓媖仁

联系电话(传真):0745-2855128

附件:怀化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 “两非”药品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 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怀化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和省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物(以下简称“两非”药品)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两非”药品流通有序。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效遏制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和滥用促排卵药物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宣传“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市局决定成立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与促排卵药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与促排卵药物专项行动。

组 长: 覃 颖 副局长

副组长: 刘明海 副局长 颜桂南 副局长

成 员: 王建国 办公室主任

韩 云 副调研员、市场科科长

丁仁兴 注册安监科科长

张跃华 医疗器械科科长

张仲民 稽查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监管科,负责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由韩 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孙 梅、邓媖仁为联络员。

三、工作措施

(一)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局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要协调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重要路段、场所开辟整治“两非”专栏,营造集中整治“两非”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各局要把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进行地毯式清查,严肃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案件,对用于终止妊娠的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克罗米芬、乙烯雌酚等品种进行无缝隙监管,要查清每一笔购进和销售流向,落实到一针、一片(粒)。

(三)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各局要把整治“两非”行为常态化,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两非”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场所张贴(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做到票、帐、货相符,严格落实终

止妊娠药品“专人、专柜、专帐”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严格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形成责任清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把住整治“两非”药品的关口。

(四)大力查处“两非”药品案件。各局要针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隐蔽性,认真研究监管措施和有效方法,积极寻找线索、深挖案源。一经查明,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提请行政许可部门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出重拳,出实招,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的发生。

(五)、各涉药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查摆存在问题。要从购销存全过程入手,严格执行“专人、专帐、专库(柜)”管理,帐票物要相符,流向要清晰。批发企业要在主要经营场所张贴或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药品零售企业要在经营场地张贴禁止非法销售“两非”药品警告语,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严格凭处方销售的规定。要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严堵管理漏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非”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流通有序。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时间: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启动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整章建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各局要根据当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3月)。各局要切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迎接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督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局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局要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要全面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局要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开展工作,共同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局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问题的重大意义。

下载两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两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