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联营合同书”。
联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餐饮业的繁荣发展,甲乙双方就开设美食档口事宜,以甲方的经营思想为准则,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经营场地
甲方提供号档位平方米为合同面积,作为乙方经营风味小吃场地。(合同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营范围、合作条件及合同期限
1.乙方在上述经营场地经营范围为(明细单将附合同后)。乙方承诺合同期内最低销售额每月为万元人民币,最低销售额按合同期内以每月(1日至月底)销售额进行核算。
2.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双方协定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及价,商品价位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当乙方的商品或商品价格和其它及甲方经营的商品或商品价之间产生不合理或非法的商品竞争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导调整。
3.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乙方申请延长合同期限时,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第三条:营业收入的管理、合作方式及保证金
1.营业收入是指乙方通过在甲方提供场地进行销售活动所获得的代币款。
2.乙方在甲方所提供场地进行销售活动时,除收取甲方统一制作、销售
并管理的代用币作为交易货币外,不得收取现金等任何其它形式的货币或代用币、券。
3.乙方如收取现金,经核实后,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贰仟圆整。
4.乙方的销售额(即代用币)通过甲方指定的方法委托甲方保管。
5.甲、乙双方采取倒扣联营方式共享利益,即甲方每月从乙方的营业收入中倒扣%作为销售分成,甲方每月同乙方结算一次。
6.甲方负责营业场地清洁、营业区的服务、餐具的清洗与清理。
7.乙方向甲方承诺最低销售额,如乙方在合同期内累计二个月未完成最低销售额或在合同期内累计六个月销售排名为后一名,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
8.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预付元作为甲乙方双方的合作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9.非乙方的责任,当甲方解除本合同时,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10.由于乙方的责任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或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即成事实的,乙方将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等同保证金数额。
第四条: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乙方每月须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元,每月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
2.管理费所包含内容:
A、空调及通风所需费用;
B、广告费;
C、公用部分的电缆、广播费用;
D、清扫、清运垃圾的卫生费用;
E、保安费;
F、电梯所需费用;
G、其它必要的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独立的水、电、煤气表,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甲方每月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
4.甲方负责提供统一的工作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设备管理
1.甲方所提供设备管理内容:
A、水、电、煤气供应到位(不包括非甲方原因而导致停水、电、煤气);
B、通风系统维修、水电线路维修;
C、水、电、煤气用量表;
D、摊拉内铝合金灯箱框;
E、档口的承做(不包括餐具和厨房设备);
F、消毒;
2.上述设施非甲方原因损坏时,其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员工管理
1.乙方所雇佣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则,同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2.乙方雇佣的员工有违规行为时,甲方可禁止其进入营业场所。若因此甲方的名誉、权利受损时,乙方必须负一切赔偿责任。
3.乙方新任或变更员工时,应按甲方规定,于2天前将雇佣人员名单送交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不得雇佣甲方公司或营业场所内其他档口离职或辞退员工。
第七条:卫生管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法规。
2.乙方自行办理独立的卫生许可证,也可委托甲方办理,其卫生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制度。
4.甲方有权随时对摊拉内进行卫生检查,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卫生需达到甲方制度要求,严禁售卖变质、不鲜食品,如因乙方食品不洁而导致顾客投诉可有食物中毒现象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八条:禁止事项
1.乙方随意或自行变更营业场地用途。
2.乙方转借营业场地,转让租借权、营业权。
3.乙方将营业场地内的所有物件为第三者提供担保。
4.乙方及其代理人损害甲方的名誉、信用等行为。
5.乙方不通过甲方的收银管理而进行外卖、送餐等活动。
6.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允许在甲方所经营场地方圆1公里以内设立同样经营点。
7.不得擅自拆动水、电、煤气表。
8.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
9.如甲方判明乙方有上述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等同于保证金数额。
第九条:乙方责任或乙方义条及赔偿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营业管理规则。
2.因乙方或乙方的雇佣者,及乙方所经营的商品对甲方或第三者造成损
害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的营业必须服从甲方的规定,除甲方规定停业以外,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
5.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件,造成甲方损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及为消除影响所需的一切费用。
6.非甲方职责所发生的火灾、地震、盗窃或设备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的事件使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无须负任何赔偿责任。
7.由于甲方的正当法律行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终止合同
1.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要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当乙方有下列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直接终止本合同,不包括双方通过协商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
A、当甲方查实,乙方延误开业准备,在甲方通知书发给乙方1个月后,销售准备工作还未完成,不能在规定的开业日开业时;
B、乙方在合同期内累计2个月,每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万时;
C、当甲方查实乙方有违反第九条款的行为时;
D、其它,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时。
3.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续签合同后合作事宜。
4.合同期满的1个月前未提出延长合同的申请或即使按规定提出了延长合同的申请遭到甲方的拒绝时,期满时本合同书即终止。
合同期满,未能办受续约时,视同乙方放弃权利,不得有异议,并应放弃与
此相关的各种权利。
第十一条:合作场地撤离
1.合同履行终止或其它原因提前终止后,撤离时间由甲方指定。
2.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擅自撤离租赁场地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收取赔偿金,金额为保证金数额,另外,还可以向乙方收取其它有关赔偿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撤离合作场地,并将其恢复原样,撤离时的工作应在甲方的营业时间外进行。
第十二条:信义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必要时另行协议决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 表 人:代 表 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