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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员的道德素养至关重要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几千年来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形成了高尚的道德准则、完整的礼仪规范,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人也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而著称于世。礼仪文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内容十分丰富。礼仪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渗透于古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在中国古代,礼仪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需要,从宗族制度、贵贱等级关系中衍生出来,因而带有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特点及局限性。时至今日,现代的礼仪与古代的礼仪已有很大差别,我们必须舍弃那些为剥削阶级服务的礼仪规范,着重选取对今天仍有积极、普遍意义的传统文明礼仪,如尊老敬贤、仪尚适宜、礼貌待人、容仪有整等,加以改造与承传。这对于修养良好个人素质,协调和谐人际关系,塑造文明的社会风气,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代价值
旅游业是一种服务行业,服务是其基本工作,而服务(包括服务态度和质量)现已成为国际旅游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导游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但艰苦纷杂,直接面对形形色色的精神污染,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因此,要求导游员努力成为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自觉成为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高尚的道德情操、相当的文化素养和模范遵纪守法的旅游工作者。
旅游业是一种服务行业,服务是其基本工作,而服务(包括服务态度和质量)现已成为国际旅游业竞争的一个焦点。
1.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这是服务行业一项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服务人员的基本服务准则,也是中国旅游业的接待方针。
宾客至上,就是要求导游员真诚热情地为旅游者服务,向他们提供能动性的、创造性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富有人情味的超常服务;要求导游员努力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一切为宾客着想,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正当要求。要做到“宾客至上”,首先要求导游员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意识会促使导游员随时主动地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尽职、尽责、尽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而可能实现的要求,让他们充分、愉快地享受旅游生活。其次,要求导游员办任何事情都不忘“客人第一”的观点,牢记“只有旅游者才有我”这一道理,将“令游客满意”作为导游服务成功的唯一标准。
2.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这是一项最基本的商业道德规范,是正确处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一项行为准则,是促成旅游业良性循环的关键。
真诚公道就是要求旅游企业和导游员认真维护旅游者的利益,重合同,守信用,向他们提供价、质相符的服务,不弄虚作假,不欺骗、刁难旅游者。信守合同是商业道德的重要标准之一,国际商业交往中大家都非常重视,因为这是与企业信誉攸关的大事,而信誉则是企业的生命,所以古人有“百金求名、千金买誉”之说。
“信誉第一”要落实到旅游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上。每一个旅游工作者都要树立市场意识,努力把好服务质量关,公正地为每一个旅游者服务,尽心尽力地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共同提高旅游企业、地方和国家旅游业的信誉。”我们要坚决反对不讲信誉、不计后果、一锤子买卖的思想和行为。
每一个导游员都应极其重视自己的名誉。导游员若想高质量地完成导游工作,必须搞好与旅游者的关系;若要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就应注意道德原则:信用。你若有信用,时时处处为旅游者着想,他们才会对你产生依赖,愿意与你交往,才会理解你的困难,谅解你的工作中的不尽如人意之处;如果你不讲信用,与旅游者之间的关系就很难相处,你个人的形象就会扫地,就会在工作中遇到无数的困难和烦恼。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这是服务人员最重要的业务要求和行为规范之一,是衡量服务人员工作优劣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标准。
文明礼貌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行业职业道德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服务行业极为重要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文明服务是优质服务的前提和保证。
文明服务应该是礼貌服务,要求导游员尊重每一位旅游者,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学会说柔性语言,学会忍耐和宽容,多提供超常服务,并且美日常开。微笑在服务行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导游员的微笑永远景旅游者的阳光。旅游者到处得到的都是文明服务,他就会舒心,就会满意,就会感到宾至如归。我们反对导游员对旅游者冷若冰霜、漠不关心,对他们的要求和建议推倭拖拉、不负责任的态度。
优质服务,应该是高效率的服务,应该是全面的服务,应该是具有特色、富有殓力的服务,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富有人情味的服务,也就是高质量的服务。每个导游员都应努力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不卑不亢,一视同仁,这是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在导游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国际交往、人际关系的一项行为准则。
导游员必须明白自己不仅是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的服务人贫,更应是国家(地区)的代表,而且应该是一名优秀代表。为了完成肩负的重任,民族自尊心、民族自豪感和自尊自爱是每个导游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艺术大师徐悲鸿先生说得好:“人不可以有傲气,但必须有傲骨。”一名合格的中国导游员绝不为蝇头小利而折腰,决不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信念,作出丧失人格、国格、令人不齿的行为。
5.相互协作,顾全大局
这是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集体主义原则在导游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的服务行业,旅游服务由许多环节的服务构成,每个环节的高质量服务构成了优质旅游服务。因此,每个环节的服务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服务都意味着旅行社违背了自己的服务承诺,任何一项服务的低质量都会直接影响旅游服务的整体质量,都有可能损害旅游企业的信誉和国家(地区)旅游业的声誉。因此,导游员必须懂得,没有其他部门、其他人的帮助、配合,一个人是无法顺利完成旅游接待任务的。我们应树立国家旅游业一盘棋的思想,要有远大的理想,摆正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摆正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不搞本位主义,反对以邻为壑;出现问题时反对相互推倭、指责扯皮的行为;不应为眼前利益所动摇而作出损害国家利益的短期行为;导游员要积极与其他旅游工作人员密切合作,充分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共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
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这是每一个公民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
导游工作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也有很强的诱惑性,导游员自觉地遵纪守法显得极为重要。一名合格的导游员应对自己严要求、高标准,树立高度的法制观念,坚决与贪污浪费、损公肥私、营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功利诱惑。
因此,强化旅游服务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礼貌第一”、“游客至上”的服务观念已成为各国旅游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途径。宾客至上,就是要求导游员真诚热情地为旅游者服务,向他们提供能动性的、创造性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富有人情味的超常服务;要求导游员努力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一切为宾客着想,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正当要求。导游员必须明白自己不仅是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的服务人贫,更应是国家(地区)的代表,而且应该是一名优秀代表。为了完成肩负的重任,民族自尊心、民族自豪感和自尊自爱是每个导游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艺术大师徐悲鸿先生说得好:“人不可以有傲气,但必须有傲骨。”一名合格的中国导游员绝不为蝇头小利而折腰,决不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信念,作出丧失人格、国格、令人不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