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城市高新区创新发展的经验借鉴研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外生态城市经验借鉴”。
兄弟城市高新区创新发展的经验借鉴研究
一、兄弟城市高新区实践发展的创新经验
1.建立以产学研为核心的知识创新体系。北京和南京是高校和科研机构云集的城市,他们的特色经验在于突出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例如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众多大学建立多种联系,建立了SCDMA无线宽带等40多个产学研联盟,提升知识转化的效率和能力,力求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而南京高新区则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发展壮大了北斗信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这类模式的做法主要包括:一是通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区域乃至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增量储备;二是与区域外进行创新知识要素的交换与融合,从而产生更大的创新能量,以此来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三是为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有序联结搭建桥梁、创造连接通道。
2.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圳是以企业为核心进行创新的典型城市,例如深圳以企业化运作方式成立了光启研究院,吸引了一支跨学科、跨领域的全职高端人才队伍,在充满活力的交叉学科合作中,建立起具有广阔国际视角的科研环境,引领超材料技术的长远发展。通过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深圳涌现了华为、TCL、中信通信等一批跨国企业,在南山区就集聚了100多家上市公司。深圳的做法和经验在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为目标,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为基础,以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体制和组织为突破口,主要完善以下功能:完善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投入、执行、评价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技术创新枢纽将技术创新活动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使技术创新有效服务于产业需求;通过科技创新要素市场的建设,促进提高市场的有效性,构建与完善技术创新要素市场。
3.建立以产业组织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创新体系。有一些城市则通过国家的政策支持,在相关产业的组织和管理上实现了创新发展。例如上海张江科技园做了前瞻性规划,早在1996年由国家科技部、卫生部、中科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签署了共建“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的合作协议,确定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试孵化-规模生产-营销物流”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体系。天津市滨海新区聚集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我国面积最大、开放度最高的保税港区,力求建成高水平的现代化制造、研发和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全力振兴与海洋经济相关的航运、物流等产业,并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他们共同的做法包括:一是产业管理完善,为了实现区域
产业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设计并维护一种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对产业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沟通和控制。二是产业组织优化,即完善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组织结构、市场组织结构、政策体系,以求达到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来保证企业规模,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三是产业引领超前,即引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将创新技术融入新兴产业发展中。
4.建立以领军人才为纽带的服务创新体系。无锡没有著名大学和科研院所,没有北上广的地理位置,更没有特殊的国家政策支持,则走出了依靠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的服务创新之路。无锡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推出530计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海外引才,至今引进了施振荣、刘海涛等1000多名领军人才,直接带动了新能源产业、物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无锡人才战略的发展演变已从530计划到千人计划再到人才特区建设,其主要经验在于,聚焦特定对象,制定特殊政策,营造特殊环境,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满足人才创新创业、安居交流的各方面需求,充分调动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关于加强我市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几点启示
高新区发展建设已经历过二十多年历史,由于各地的相互学习和模仿,各城市的基本做法日趋同质化,但由于每个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和政策扶持有所差别,所以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创新模式。同时对照兄弟城市(区)创新的做法和经验,对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和高新园区建设有如下启示。
1.以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为基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模式。(1)以市场和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选择和制定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制定符合产业需求的技术前瞻战略,以及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征询机制。(2)加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创新和产学研合作驱动力。以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方式促进高校间建立知识创新联盟,同时要创新技术人才的流动机制,解决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走出象牙塔和实验室、走向企业的后顾之忧。
(3)以中小企业为突破口,确立企业在产学研中的主体地位。从立法层面使国拨经费项目及其成果向中小企业倾斜,在人才联合培养和技术转移税收优惠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4)营造产学研合作的外部环境。完善法律制度,明确产学研合作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尤其是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拥有权、技术转移收益分配权和分配方式以及产学研合作契约规范化等方面要通过立法明确。
2.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资源有效向企业聚集。(1)改进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源”。通过金融制度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成为区域技术创新主力军。同时,要制定《财政激励自主创新法规》、《税收激励自主创新政策法规》,通过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政策等手段来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和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明确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与原则,优化知识
产权保护环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制度。(3)完善国家科研体制投入政策,向企业技术创新倾斜。以应用类项目的选题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确企业在国家应用类项目内容选定中的参与权、执行中的参与权,完善应用类项目的市场评价机制。(4)针对中小企业需求建立技术研究院,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技术承接能力。通过产业联盟或者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院,同时应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3.以技术转移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健全技术扩散、技术转移机制。(1)完善对技术转移政策法律体系。建议制定一系列技术转移的法律法规,如《技术转移促进条例》、《技术转移机构组织法》、《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条例》等,明确规定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及其他组织技术转移的责任。(2)提供合理规范、透明高效的技术转移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联合设立专门支持技术转移的基金;充分考虑各方主体利益,协调建立合理的技术转移投融资制度,创新技术转移中的投融资模式;支持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参与技术转移过程。(3)建立技术转移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一个以科技和经济部门为主,金融、财政、税务、计划、教育等部门参加的技术转移组织协调机构。(4)加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培养和技能培训力度。组织专家,特别是有成功案例的技术转移专家,编写杭州科技园区技术转移案例教材;完善和提升现有的技术经纪人培育体系,实施技术经纪人守信工程;实施技术转移人才培训认证和注册机制。(5)积极探索技术转移新的机制和模式。促使企业的早期介入大学和研究院所的研究过程;建立与健全创业企业退出机制;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创新大学教师评价方式等。
4.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为核心,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高地。(1)进一步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分门别类实施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针对一些具体的行业或研究领域推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计划,分门别类、更有针对性地实施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2)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积极推动高层次人才档案管理办法的改革,简化相关程序,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个性化服务,要以品德、能力、贡献和业绩为导向,引入现代测评技术,形成针对不同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科研管理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考核与评价办法。(3)在人才激励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放宽股权激励政策,允许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人才以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和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办企业,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结合财政部实施的“结构性减税”等新举措,在“结构性减税”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争取各项政策在杭州高新区的先行先试。(4)营造吸引人才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开辟针对人才引进的电视节目和报刊专栏,开展媒体跟踪报道、专
题访谈等,并经常举行“人才创新创业”的报告会、交流会等,在社会上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