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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领毕业证须知
长沙航院新闻网
毕业班学生在领取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户口迁移和报到证办理等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核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
请没有核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的毕业生,尽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核对本人图像,没有核对图像的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n)查询毕业证时没有本人图像。如核对有误请与学生处文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31-85473656。
2.办理离校手续
还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请于6月28日-7月2日前到学生处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证领取、户口迁移、报到证办理等工作
⑴6月28日-7月8日,请毕业生(能正常领取毕业证)到各专业系统一领取毕业证;7月9日-7月18日,请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毕业证;未能及时领取毕业证的同学请在下学期开学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
⑵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时请出具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同时出具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⑶6月28日-7月18日,保卫处、就业处统一安排老师值班,办理户口迁移、报到证办理等手续。未能及时办理的毕业生,请在新学期开学后再返校办理。
4.毕业生补考及补考后毕业证领取
⑴对因学科成绩不合格,没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未获得规定的技能资格证书而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补考,凭教务处出具的补考成绩证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班本学期第二次补考时间定在6月12日,考虑学生就业困难,结业后统一补考时间初定在7月8日。
⑵对于因未通过毕业设计或专业选修课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可直接向专业系申请补考,补考合格后,凭专业系和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方可领取毕业证。
⑶对由招就处推荐就业,已在用人单位上班而不能返校参加补考的同学,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后,可由学院招就处委托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补考,补考通过后,凭教务处出具的补考成绩证明,方可领取毕业证。
5.返校毕业生如需安排住宿,凭专业系开具证明到保卫处统一安排。
6.对未交清学费的毕业同学,请在毕业离校前交清。
祝全体毕业生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