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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二○一一年职称工作要点
根据我市今年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东湖高新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坚持围绕吸引和积聚海内外人才,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作用,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职称工作。
一、职称申报时间
2011年申报职称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受理(专业资格考试系列除外)。根据武人[2009]10号文件精神,初聘、中级认定、专场评审、特殊评审申报常年受理。
二、申报政策
1、加大组织建设、打造权威公信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依照市评审
工作的制度与办法,我区加大对三个授权中级评委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充实更新评委会专家库,提高专家候选人的广泛性、权威性、公正性、代表性。加强对评委的培训考核与动态管理,坚持随机抽选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每次评审会议须更换委员会成员1/3以上。
2、遵守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职称申报程序。坚持落实好申报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评审材料单位公示制度、信访件查处制度,认真贯彻责任追究制度。做实做细各类证件、论文和业绩成果的检索鉴定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努力打造“诚信职称、阳光职称、透明职称”。
3、适度控制高、中级评审数量。实行事业单位申报数量控制与岗位设置有效衔接,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相应级别岗位空-1-
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
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
需申报的,经主管部门或区职改部门同意,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等确需申报的,经
市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4、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
要变动岗位的,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可
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
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申请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毕业后
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
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同工作年限人员,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
从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现专
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
意,3年内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基础职称的资格
限制,比照同资历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高级职称(含副高)的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
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分别
达到10年、8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申报政策中第6条情况除外。
2、申报中级职称的条件: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
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任助理级职称4年
以上,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硕士研究
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可认定中级职称;博
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3、考评结合专业类评审及特殊评审的条件
⑴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的资格认证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审办
法。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的申报人员,需要先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会计、审计专业初级和中级资格的申请者均需通过全国统一考
试。
⑵特殊评审及专场评审。以服务企业特殊需求和高校优势学科建设
为重点,在坚持评价方式不变、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做好部
分企业和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学科的专场评审工作。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格
等详见武人[2009]10号文。
⑶开展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市
里组织特殊人才特殊评审、复合型人才评价、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评价
工作。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测试考核与免试条件
1、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
考试(2002年之后)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无论证书何时取得均视为有效。
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免计算机考试。职称外语免试条件:本科毕
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取得大学外语考试四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取得大学外语六级合格证书申报
副高级职称。
2、武汉市现代制造业、农业、建筑施工等部分特殊艰苦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可先评后考(即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和测试考核)。
3、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五、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有关要求
1、申报翻译专业高、中级职称人员需参加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
平能力测试,并且成绩合格。
2、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专教师,复合型职称人员,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需参加武汉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并且成绩
合格。
3、交通运输、农业技术、档案、图书资料、工艺美术、建材、律
师、公证等八个专业的中、初级职务实行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考核认定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硕士学位认
定(中一),应先取得全市组织的专业测试的合格成绩,继续教育合格。
5、申报中医药学高级专业者需要提供医古文测试合格成绩证明;
文博(考古)专业需提供古汉语测试合格成绩证明。
六、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范围和申报渠道
⑴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应到武汉〃中国光谷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档
案托管等人事代理关系后,经由该中心报出。
⑵高新区内企业根据人事代理关系或上级主管部门,分别报光谷人
才中心或东湖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申报途径必须经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报出。
⑷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2、实行申报数量与岗位设置结合的审核程序。凡纳入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在申报职称前,需先填报《武汉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附件1)。各主管局(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
八个街道办事处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主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人
事组织科初审,盖报送单位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结构比例》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记录录用情况。按现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超过同级岗位聘任职数20%的,原则上不
得申报。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经区主管部门和区职改办同意,可按
“高级退一进一,中级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按照申报政策第4条执
行)。8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区职改办进行审核。
3、申报者需携带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聘书等原件按照人事档案代理关系到东湖高新区政务中
心人事局窗口(管委会大楼六楼)或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管
委会大楼附楼三楼)领取评审表。
4、各人事主管部门初审完毕后,集中报送区职改办。
七、申报者需填写的表格和准备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综合考评一览表25份(所填内容要求打印、复印纸张规格为A3);
3、近三年(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
核登记表各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审核
盖章);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交证件原件(市人事局审核);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学术论文、有关获奖及成果证书等能反映业绩的材料(需单位
审核盖章);
7、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登记照片3张。
根据市职改办推行诚信承诺制度的要求,申报评审人员必须签署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
确。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七天公示,并出具《公
示证明》,证明材料属实无异议,方可在我区申报。区职改办将及时向
社会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凡提供虚假评审材料、证
件,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区职改办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八、评审费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高级评审费430元/人,中级评审费230元/人。
其它有关职称评审信息可查询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栏目及开发
区电子政务网“职能部门公告”栏目,网址:http://wehdz.whsp.gov.cn/
联系电话:027-67880305027-67880749(东湖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027-67880504(武汉〃中国光谷人才服务中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