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_河北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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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学院

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职改办字

[2014]12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省职改办2003年和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申报评审条件》)和省职改办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下简称《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结合高校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有关要求,按照“严格申报,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进行推荐,现将我院2014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办法

(一)参评对象

凡符合河北省职改办规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职改办字[2007]69号文件)《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11】45号文件)《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11】26号文件)《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其他系列申报评审条件均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凡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评审条件者,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规定要求的人员,按学校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教学系列人员的资料交所任课院(系)部;申报思政及其他系列人员的资料交所在部门。

2.材料审核。各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审核,然后由专门工作人员将教学情况摘录表和原件交于教务处(如承担继续教育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到相关部门审核;其中学科竞赛部分的原件和一份教学情况摘录表交于团委)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将科研情况摘录表和原件交于产学研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将基本情况摘录表和原件交于人事处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

3.量化打分。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后,由系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各部门将量化打分汇总表、各摘录表交人事处。由校审核工作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量化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参评人员分数进行排名,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或打分结果 1

有异议,可向学院职称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组织审核工作小组相关成员进行复审;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4.评议推荐及上报。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批准的申报指标,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经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评委通过者为推荐人选,报送省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参加评审。

二、政策要求

申报各级各类职称,均按河北省职改办、河北省教育厅职改办有关文件和政策(见人事处网页)执行,学院不再另行制定其他政策。

三、时间安排

9月5日下午,召开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培训会

9月9日,申报人员将材料原件及摘录表上交各单位审核

9月11日-12日,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材料上交学校各相关审核工作小组进行核实 9月13日-17日,各单位量化打分并在单位内公示

9月18日至20日,各单位将汇总结果上报人事处,由校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9月21日至23日,校园网公示量化测评结果、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评审 9月24日至25日,职称材料整理、装订及系统录入

9月26日,职称材料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

五、纪律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有弄虚作假、伪造、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3—5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如实举报问题的人员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同时,对诬告行为也要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违纪或构成犯罪的,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

(三)在申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不得找评委、拉关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认真组织,统一标准,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打分;校审核工作小组要对各单位上报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校推荐委员会成员要客观公正评议。对于以上不能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4年我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尊厚

成员:汤生玲陈志强刘文艳姚维刚李占平杨兆廷朱连才韩景旺

王春满王宪明周文平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任:刘丽

成员:秦菊香杨伟坤周文平 梅丽 郭向伟郭欣康绍大金纪玲张慧玲

(二)成立2014年我校职称审核工作小组,各组组长、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1.教学组

组长:秦菊香 梅丽

成员: 教务处 教育教学监控中心2—4人。

职责: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申报人员教学情况的量化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等。

2.科研组

组长:杨伟坤

成员:产学研合作处2—4人。

职责: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申报人员科研情况的量化结果进行审核。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

3.综合组

组长:刘丽

成员:人事处、学生处、团委、工会、纪检等部门4-6人。

职责: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的量化结果进行审核。包括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社会荣誉等。

4.纪检组

组长:周文平

成员:纪检委、组织部等部门2—4人。

职责:负责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对职称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参评人员申诉等事宜。

(三)各单位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申报人员不能进入领导小组及工作组)。遵守评议程序和纪律,坚持标准、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各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本单位申报人的投诉、异议的答复和处理,并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执行过程中,对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改进我校的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或由学校2014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人事处

201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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