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州市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州市第24中小班教学”。
附:
关于申报广州市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学术团体: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步伐,鼓励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与展示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优秀成果,推进我市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根据《广州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决定评选广州市第六届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育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评选原则与重点
(一)评选原则
鼓励创新、强调应用,客观公正、宁缺勿滥
(二)评审重点
1.在教学方法、教学思想、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等方面有较大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2.符合我市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点和趋势,在长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的成果。
3.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特别是面向全校学生,且受益面较大的成果。
三、申报人员
(一)本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公民,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市教学成果奖。
(二)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或市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对推动本市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市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二)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有连续五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须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申报的教学成果要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成果。
(五)代表性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报告、方案、专著、教材、课件等。在《广州教学研究》发表的成果也可申报。
(六)申报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七)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
(八)申报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或争议已经解决。
(九)申报市教学成果奖,应出具课题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方面的相关证明。
(十)凡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再参与本次市教学成果奖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成果第一完成人(单位)向所在单位、学术团体申请。
(二)局属单位,市教育学会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区、县级市管辖单位及学术团体需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筛选、初审并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
(三)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在申请材料中作出无知识产权争议的保证。
(二)课题负责人提交材料要求:
1、《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代表性成果(1式10份,申报时提交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及反映教学成果的学术总结材料,成果项目的立项及验收或鉴定材料,各一式10份。
2、《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分别用9号大信封装好,并将填写好的《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贴在信封正面。
3、将《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放在表面与其余材料分别装订或包装成10套。
(三)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填写《广州市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并将各申报成果的简表(《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第一页)录入光盘(软盘)一式1张,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一同报送。
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打印填报,可从市教育科研网(http://)“教育科研”栏目下载。所有上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再退回修改,评审后材料不予退还。
七、形式审查
凡申请单位、申请人、成果项目本身不符合本通知要求,或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数量不足,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及申报程序有误等,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八、申报时间
2007年4月13日至5月14日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