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保密工作知识问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密知识问卷调查表”。
1.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各级组织或单位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领导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委下设保密办公室,具体管理和落实保密工作日常事务; 4.保密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素质:
a.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保密观念强,具有很强的政治原则性;
b.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c.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在知识结构上,应掌握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现代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涉及的主要业务领域的相关业务知识。
4.准确界定密级是开展保密工作的前提,界定密级须依据密级范围和密级界定程序进行; 5.所有涉密事项均在该事项(例如启动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投资、财务报告编制、采办、作业策划、科研、计划立项和人力资源等事项)产生的初始时点由密源单位提出初核界定意见并报上级保密部门;
6.与国家秘密事务有关的事项、与总公司商业有关的涉密事项,由公司保密委复审并上报海油总;与公司商业有关的涉密事项,由公司保密委界定密级、备案;与所属单位商业有关的涉密事项,由所属单位界定密级、备案;
7.未提出界定意见并上报的涉密事项,由密源单位承担失密、泄密的风险责任; 8.密级不明确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报上级保密部门审查;
9.经常产生或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部门(部位),应列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10.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须依照下列要求严格管理:
a)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由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负责,各单位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组织和制定保密措施; b)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各项保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c)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设施和设备;
d)把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配关,及时调整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
e)各单位保密办公室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须由机要机构或专职机要人员管理;
12.“密件”的收发、传递、阅办、归档、销毁,必须依照管理程序,认真执行登记、签收制度;
13.“密件”归国家或企业所有,不归个人所有
14.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公司有关资料,应从实际出发,权衡利弊,坚持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15.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公司有关资料,应从实际出发,权衡利弊,坚持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合理、合法、适度原则是指:
a)合理:确系工作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获得; b)合法:符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c)适度:把握好资料的数量和内容。
16.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岗位经理及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规定,并与公司签订保密责任书或保密承诺书
17.公司领导秘书人员的任用,须经过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和保密主管部门审查。18.公司领导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生失泄密问题的,应主动、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保密部门调查和采取补救措施。
19.在对外合作业务往来中,应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又有利于对外交往的原则,不得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事项。20.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21.涉密事项由最初产生(或经办)该事项的基层单位(下称“密源单位”)业务主管人员提出界定初始意见,经本单位初核,报上级保密办公室或者保密部门。初始意见的内容应包括:
a)涉密事项的名称; b)界定密级的依据;
c)原定密级和本次拟定的密级; d)拟定的保密期限;
e)应知悉(接触)该项目的范围;
f)初始意见的提出人及其单位领导的签名、日期。
22.未提出界定意见并上报的涉密事项,由业务主管人员和密源单位承担失密、泄密风险的责任。
23.保密部门签收初始意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始意见复核,提请保密委员会界定,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审批;
24.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或属于何种密级的不明确事项,由产生该项目的单位报上级保密部门,上级保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并答复。25.国家秘密从低到高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其规范标识为“★”,“★”的前面为所标明的密级,“★”的后面为所标明的保密期限,不需要标明保密期限的(绝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为30年,机密级为20年,秘密级为10年)标识分别为“绝密★”、“机密★”、“秘密★”;密件标识位置:
a)b)c)d)文件、资料在首页的左上角位置标明; 书刊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右上角位置标明; 地图、图纸、图表在标题后或者标题下方标明;
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如声像制品、移动存储等,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期限。
26.商业秘密密件按核心商密标识为“AAA”、普通商密标识为“AA”,“AAA”和 “AA” 后面为所标明的保密期限,不标明保密期限的,依照5年保密期限认定。密件标识位置:
a)纸质密件标注在封面或首页右上角,或视具体情况标于明显位置,标志由权属单位、密级、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标注时,其左为权属单位,中间为密级,右为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可按年、月、日计算,制定单位应用发文代字;例如: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年保密期限的核心商密标为“海油服股AAA1年”;某单位3个月保密期限的普通商密标为“某单位发文代字AA3月”;
b)非纸质密件,如声像制品、移动存储等,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期限。
27.解密或保密期限延展:国家秘密按法定程序办理解密或保密期限延展;商业秘密保密期限届满或经权利人公布即解密,仍需继续保密的,可按密件申报和界定时的程序办理保密期限延展。
28.产生和制作“密件”过程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签发稿等凡需要保存的,应依照正式“密件”的密级、保密期限管理,不需留存的应予销毁;
29.“密件”草拟时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由核稿人核定,一经批准签发,即正式生效; 30.产生和制作“密件”过程中形成的草稿、修改稿、签发稿等凡需要保存的,应依照正式“密件”的密级、保密期限管理,不需留存的应予销毁;
31.制作“密件”应标明知悉(或者发放、传达)范围、印制数量并编号登记;
32.制作“密件”的单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印制过程中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3.各单位应确定专人收取公文,收取公文时,须认真检查信封上的收文单位、密封标志,核对收信单位和收信人无误后,用专用收文本登记;启封时,应核对公文的密级、份数、目录、编号,并加盖收文章;
34.装封须严密,绝密件应单独装封;
35.涉密公文在发送和收件时应遵照如下要求:
a)发送的公文一律密封包装,并在信封上标明秘密等级;
b)绝密级公文应写明收件人姓名,其它涉密公文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c)当面将公文交收件人时,应履行签收手续,一般由收件人亲自签收;
d)燕郊片区内交换公文时应当封装并由各单位文书领取发送,其他人不得代领,不得个人随身携带;
e)发送外地公文,须通过机要传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36.密件在传阅、批办、承办、催办和传递、保管等流转环节上应做到:
a)登记须包括收文时间、文件编号、发文单位、文件密级、标题、主要内容及呈送的批办人等,手续须清楚,不得无登记备案,空传文件;
b)采用直传方式传阅,即密件获批示后,将密件退还经管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未经保管人而在批件人之间横向转批,也不应将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 c)经管人员,应将经批办的密件,逐件登记送阅办人,对阅后退回的密件须清点份数,严格按批示范围阅办,不得自行任意扩大阅读范围或交无关人员阅读; d)每位传阅者应用最短时间在办公场所完成密件传阅并交还密件;
e)任何阅办人不得积压、延误或长期私存密件,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场所或私自带到家中或带到公众场所;
f)经管密件的人员应抓紧催阅、催办、催传、催退;
g)阅读密件时,非经允许不得摘录或公开引用涉密文件。因工作需要摘录涉密文件时,须经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同意,摘录内容按密件管理。
37.商业秘密密件借阅:本单位的借阅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密级界定单位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协作范围以内的密件,凭借阅人单位介绍信,经密级界定单位批准;
38.借阅期限:任何密件原则上都是当场借阅当场归还;对于必须带离保管场所的密件借阅,借阅期限为当天借阅当天归还,且借阅人须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控制知悉范围。39.销毁涉密文件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定密机构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涉密文件;
40.销毁涉密文件须由二人以上共同监销,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须指派专人护送,不得失落、遗漏。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物品; 41.禁止出售有“内部资料”、“内部使用”等标识的资料,应统一销毁。42.任何国家秘密密件都禁止邮寄出境; 43.任何国家秘密密件都禁止非法携运出境;
44.确因工作需要,需自行携带国家机密级、秘密级或涉及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的密件出境的,经本单位保密委主任批准后,应向本单位保密办公室申报,向有关保密工作部门或保密工作机构申办《出境许可证》;
45.禁止携带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密件出境;
46.企业级商业秘密如需邮寄出境或携运出境,须经定密机构所属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47.经审核批准自行携带密件出境者,各单位及保密部门应对其进行保密教育,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8.个人向境外投稿,应在封面上注明“稿件”字样,以示向海关申报,稿件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方面内容的,须向保密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保密审查;
49.对逃避海关检查,邮寄和非法藏带密件出境的,一经发现,审计监察和保密工作部门应依照国家保密法规、企业制度,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行政责任。50.对外提供资料保密工作的基本程序 a.对外合作项目的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 b.个工作日内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履行保密审查;
c.查属于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须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d.界定密级的机构批准;
e.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
f.专门机构和人员对保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反协议的情形,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1.新闻稿件及出版物的保密审查由主管业务部门及主编人员负责,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商业秘密区分不清楚的事项,报本单位、公司或总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查,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向有关单位咨询;
52.凡涉及到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战略调整、市场拓展、重大装备能力的提升、重大技术研发进步方面等敏感信息的新闻发布,须经业务相关部门审核,董秘办公室批准后对外发布; 53.涉密但需公开报道的稿件,应向相关主管单位建议解密或者采取删节、改编、隐名等措施,并经相关主管单位保密部门审定后方可刊登报道 54.涉密出版物出版前应向密级界定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报批,并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发行范围,不得公开征订、出售,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发行;
5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被非法公开登载、报道,均有义务向有关主管单位或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56.各级干部和员工应按如下行为规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
a)不得泄露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 b)不在家中或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密件;
c)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d)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e)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f)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涉外活动中携带密件和涉密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审报批手续,并由专人严格保管,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g)除经批准或授权外,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h)不在互联网计算机网络处理国家秘密; i)不私自留存密件。
57.召开涉密会议,主办单位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会场信息保密,会议场所具备保密条件,会场内外设置“警示”标志; b)参会人员依据涉密等级确定;
c)不准使用无线扩音设备、移动通信设备;
d)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登记、分发、管理和清退; e)教育会议参会代表不得将文件、资料带到涉外场所、公共场所; f)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g)采取“屏蔽”或其它技术隔离措施。58.接待外宾应:
a)避开保密要害部位或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b)依照事前规定的谈话口径介绍情况,不准任意变更; c)选择指定地点会谈或谈判;
d)不得在获批准前将外宾引入办公室和涉密场所。
处理国家秘密事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或安全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或信息安全等级相一致;
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时,应根据所处理信息的密级或信息安全等级,同步规划系统密级或安全保护等级、安全策略或保密措施和设备,并报科技与信息部和保密办公室审查、审批;
计算机信息系统立项时,应根据所处理信息的密级或信息安全等级,在立项报告中确立系统密级或安全保护等级、安全措施或保密措施和设备,并报科技与信息部审查、保密办公室审批;
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线前,应按系统密级或安全保护等级,进行保密检查、审查和整改或安全测评和整改,保密检查及整改报告或安全测评及整改报告报科技与信息部和保密办公室备案;
计算机网络终端应安装批准使用的防病毒软件、桌面标准化软件和终端安全监测软件,严禁安装非法盗版软件,应由IT单位进行漏洞扫描和加固,漏洞扫描报告和加固方案应报保密办公室审核、备案,对重要终端的漏洞扫描应缩短周期并不时抽查;
公司每年对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和整改,测评前应确定测评范围和测评标准、召开测评启动会,测评后应审核测评报告并布置整改;
数据中心和机房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应建立在安全地带,并依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防止信息泄露,应建立进入机房的审批、登记制度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重要涉密部门和人员应配置专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处理涉密文件、资料,严禁处理国家秘密的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与互联网连接、与普通非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交叉混用; 68 传输国家秘密的传真机必须专用,严禁与联网公用传真机混用;
涉密数据移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应使用加密介质存储,处理涉密数据的员工,应配备和使用加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涉密数据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纸张等)和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使用、借阅、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应编号、登记;
接待外单位用户使用计算机时,应采取专门技术措施(如指定盘区、限制存取范围等),确保外单位用户不能接触涉密数据,不得让对方掌握开机密码和用户名等指令,未经批准,外单位用户计算机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72 公司内部无线网络须加密并制定管理制度;
各单位和部门应实行严格的用机制度,禁止非法拷贝软件,严格控制外来软件,对软件履行磁媒体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程序,实行安全的备份制度;
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移动存储、数据载体、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报废时,须专人送到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地点销毁并登记;
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移动存储、数据载体、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报废时,须在报废后1个月内消磁处理并登记,并在集中向外处理前复核是否做了消磁处理;
计算机系统发生泄密事件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并于当天上报公司保密办公室。77 公司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保密检查,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与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相结合;
保密检查的对象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机关、单位、个人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保密检查的内容具体包括:
a)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b)领导干部的保密工作; c)保密规章制度; d)保密宣传教育;
e)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情况; f)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 g)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情况,技术防范措施情况; h)泄密查处工作落实情况。
80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集体,由公司和所属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a)b)c)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的; 及时检举泄露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行为的;
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d)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对维护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e)f)一贯严守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或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的管理,事迹突出的; 长期经管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的。
81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应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a)泄密行为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b)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泄密行为;
c)泄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d)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e)泄密行为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8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83在对外合作业务往来中,应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又有利于对外交往的原则,不得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事项。84保密手机和保密产品由公司按保密业务需要统一购置、管理和调配使用,各所属单位不得自行配置。
85发生、发现失泄密事件,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填写《泄密案件报告表》报保密工作部门,并及时组织追查和采取补救措施;
86下列失泄密案件除按上述要求报告外,保密部门还应提出查处方案,在一周内报公司保密办转报上级保密机关:
a)所泄国家秘密为绝密级的;
b)属于向境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的; c)泄密责任者为中高层管理干部的。
87保密检查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措施,依法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是各单位保密机构的重要职责;
88保密检查的目的是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和海油总保密制度,了解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海油总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泄密隐患,提出改进与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以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更好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