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规划新“二十条不军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昆明市城市规划”。
第一不:主城三环路以内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区各单位不得在原已划拨用地内新建经济适用房;
第二不:商品住宅项目地下车位配置每户不得少于1个车位;
第三不:不得新规划建设板式(建筑面宽超过35米)高层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除外);
第四不:主体建筑不得设置裙房(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除外);
第五不:不得设置地面固定停车泊位;
第六不:没有利用地下空间的新建项目不得开发建设,所开发地下空间的地面种植植物覆土不少于2米;
第七不:机动车支路网间距不大于150米
第八不:在不限高区域内,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小于100米;
第九不:二环路以内,没有按比例配置经营性设施的住宅项目不得开发建设。
第十不:25米以上道路旁的住宅底层不得设置零星小商铺,商业设施应相对集中设置;
第十一不:不得设置实体围墙
第十二~十六不:
十二 住宅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45%;
十三、集中绿地应临城市道路开敞设置且面积不得小于建设项目绿地面积的20%;
十四、新建居住区的集中绿地不得封闭;
十五、新建项目用地内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
十六、不得随意改变经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绿地布局;
第十七不:35条主要景观入滇河道建筑后退不得小于按河道等级要求的最小30米、40米、50米控制距离;
第十八不:不得在滇池景观控制范围内、河道两岸及控详规控制的水域保护区内开发建设;
第十九不:不得在保护滇池、西山等景观区域内突破建筑控高要求进行建设
气息点评:这些早就是有明文规定的了,重新写出来做什么,要体现一下某些人的高明?
第二十不:不得采用与周边建筑相冲突的立面色彩;
结束的话:一个决策者,如果不懂的事千万不要装懂,因为你可能就此发表的任何言论或者讲话,都可能成为笑料或授人以柄,而且学习城市规划不是一日而就的,不是你做了高官,你就是规划大师,就是城市运营专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