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环保型企业的奖励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政策对企业的扶持”。
义乌对环保型企业的奖励:
该市有关政策规定,对企业兴建环保设施,经验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而且环保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投入给予3%的贴息;企业将环保处理的废弃物进行再利用的,对再投资部分给予5%贴息;对省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环保、节能项目,原配套补助比例提高到1比0.7;对实施清洁生产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被评为“绿色企业”和“绿色友好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但对企业应建未建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废弃物等排放不达标,或者企业虽建有环保设施但有偷排污染物行为的,不得享受各项财政扶持政策。
同时,对节能型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列入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通过验收的,每家给予15万元奖励;列入该市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通过验收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对企业购置符合国家节能标准设备开展节能生产,当年设备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3%贴息,设备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贴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编制2008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狠抓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基层政权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
(三)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落实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对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对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完善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主要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和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研发、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设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