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镇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_人才递进培养通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3:30:4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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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

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评分标准,经评审推荐小组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打分标准

1、教龄:每年1分。(5%)

2、说课:(5%)

3、教育教学:(35%)

以近5年的综合考核成绩为准。凡2007-2008学年度、2008-2009学年度、2009-2010学年度、2010-2011学年度、2011-2012学年度本镇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一等奖的15分,二等奖的12分,三等奖的9分。五年成绩累加。

4、荣誉(35%)

教学及教科研荣誉:县市区的近5年(2007年以来),泰安以上的为近10年(2002年以来);综合荣誉均为近10年(2002年以来)的。

(1)近10年内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且加盖政府公章或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盖章),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20分,镇级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规定年限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十佳教师”、“十佳标兵”、“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学新星”、“教坛英才”、“拔尖人才”、“科技标兵”等荣誉称号的,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镇级10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近5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8分,镇级5分。远程研修优秀指导教师、管理员按省级对待,计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规定年限内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奖的,省级一等25分,省级二等20分省,级三等18分;地级一等15分,地级二等13分,地级三等11分;市级一等13分,二等11分,市级三等9分;镇级一等5分,镇级二等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的按同级优质课一等对待。在市级以上上公开课、说课或介绍经验者、或电教优质课,按同级别末等对待。

5、教研成果(20%)[中小学分项标准执行]

初中: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小学: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学生在市级以上正式专业报刊、杂志(有国家统排出版号)发表作品,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2分,市级1分;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省级及以上5分,地级3分,市级2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以上证件以原始证书(证件)为准。

6、附加分:

(1)年度考核:中、小学在五年之内的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1分,累计加分。

(2)2012年寒假业务考试成绩满分2分,按实际折算。

(3)自2006年9月1日至今凡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年加1分。

附:计算办法计算公式:A =B×(N/M)

在1至5项中,以得分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以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该项所占比例分(B),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1至5项中所得实际分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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