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规定8.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城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查找安全生产隐患职能,真正做到隐患的流程化闭合管理,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城郊煤矿安全管理现状,特制定《城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隐患的分类
根据隐患性质,将隐患分为通风、防尘、防灭火、防瓦斯、爆破、顶板、防治水、机电、运输及其它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影响程度,将隐患级别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二、隐患闭合管理流程
安全隐患管理的闭合流程:隐患→信息站→责任单位整改→信息站→安检员复查→结束
科室所有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均由信息站通过安全办公系统发送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限改日期内进行整改落实。整改结束后,由责任单位反馈至信息站,信息站安排安检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结束隐患闭合管理。经复查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安全隐患,由信息站再次将隐患发给责任单位进行二次整改闭合,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隐患整改落实要求
1、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沿途所有安全隐 1 患,升井后及时填写隐患单,安检科按照隐患处理“五定”原则(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标准、定措施)进行整改闭合。隐患整改单必须注明行走路线、责任单位、隐患的性质和级别,并根据隐患处理难易程度注明限期整改时间(规定某月某日到几点前)。
2、信息站必须将隐患整改单上的隐患按照整改要求在3小时之内发送到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3、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定专人负责隐患信息的管理,并对本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4、责任单位对检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原则上当班必须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责任单位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间。
6、责任单位在限改时间内不能整改的隐患或超出能力范围需要其他部门协调处理的,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重新确定整改期限或整改单位,并负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经业务科室领导签字后的书面报告由原责任单位报安检科备案,由安检科负责监督隐患落实情况。
7、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单位及时回复隐患整改情况,每条隐患必须注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
8、安检科负责对整改单位反馈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落实。
四、隐患检查任务分配
生产科室正科级管理人员每月检查安全隐患不低于40条,生产科室副科级管理人员(含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每月检查安全隐患不低于50条。经营科室、技术中心和生产科设计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每月检查安全隐患不低于25条。其它科室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每月检查安全隐患不低于8条。检查隐患条数以在信息站填写隐患整改单上的条数为统计依据,因特殊原因入井次数核减后,根据核减后的实际入井次数占应入井次数的比例考核隐患数量。一般管理人员及科室其他人员检查隐患由所在单位考核,矿特殊规定没有入井次数考核的人员不予考核。
五、安全隐患考核规定
1、每周由安检科负责统计各科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及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2、每月由安检科、监察科统计各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隐患检查数量,对没有完成的相关人员,按照每条隐患100元进行罚款,同时给予安全积分,每少1条隐患扣所在单位“双基”考核分0.1分。
3、责任单位隐患整改不及时,没有按期进行整改或力所不能及的隐患没有书面报告的,按照每条隐患100元进行罚款,落实相关责任人,并扣责任单位“双基”考核分0.1分/条。
4、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反馈给信息站,超过限改时间8小时后没有反馈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次,并落实到责任人。
5、各专业科室必须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要注明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凡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没有列入专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的,扣除该科室“双基”考核分值5分,并严格按照《城郊煤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相关处理。
6、施工单位管理区域内存在的力所能及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被上级部门检查到的,扣除责任单位双基考核分值10分,被矿管理人员检查到的,扣除责任单位双基考核分值5分,并严格按照《城郊煤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相关处理。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仍按《城郊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