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
(本程序从2011年2月1日起实行)
一、由申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商品房预(销)售申请表》一式二份,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一房一价新表)一份。
二、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①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②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项目首次申报预售最低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二次以后申报不得低于1.5万平米,项目现场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③多栋商品房共用同一施工许可证,该证内商品房申报预售许可,在满足以上两点条件的下,最多可分两次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办证需提交的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商品房计划文,年度计划表;
3、规划定点文(含定点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4、土地批文(含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含宗地图)(土地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5、预测报告(原件);
6、单位上月底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或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7、银行监管协议(监管帐户签订后不得更改),第二次以上申报预售的项目,其监管银行应开具对该项目原预售款监管情况的说明材料(原件);
8、施工合同;
9、项目分层平面建施图,项目总平图(挂图,已办理过预售的用原挂图);
10、预(销)售方案(方案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明确上市销售进度、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内容。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参照《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
11、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包括道路、绿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时间,物业管理用房位置、面积等);
12、建筑节能审查表;
13、合作开发项目还须提交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
14、公示栏照片。
四、经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受理,预约现场勘察时间。
五、经项目审查,项目现场工程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正式受理七个工作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六、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应一次将全部房源公开对外销售,按要求在售楼部设立公示栏,并设立售楼现场签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