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救助管理站经验材料_淄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9 03:27:0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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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是鲁中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是省内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重要流经地。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各级牢固树立“人性化救助”理念,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完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方式,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方位、全时制、无缝隙救助,有效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共接待求助对象8239人,实施救助7231人。其中,救助成年人5771人、流浪儿童635人,庇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500余人。2010年,全市共接待救助对象2279人,实施救助2058人。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5人,庇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11人,对53名伤病受助对象进行了有效医疗救助,为179名走失智障人员找到了亲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站多次被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0年7月,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8月12日,我站参加全国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我站被市民政局推荐参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救助设施建设规范化水平 基础设施,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物质平台。近年来,我市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署和基本设施建设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先后对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基本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更新和完善,使救助管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建设:

(一)全面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

2006年8月,市政府针对原市救助管理站场地狭小、设备老化的状况,将市救助管理站建设纳入当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投入资金650万元,利用两年时间对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搬迁新建。整个工程,占地7亩,总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设臵床位120张,并根据受助人员的性别、年龄和身心状况,将救助站划分为“办公服务、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保护、医护观察”5个功能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根据工作实际,依托市救助管理站先后成立了“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救灾紧急避险中心”三家救助机构,并协调公安部门在站内设立了专门的警务室,为全面维护受助妇女儿童的合法公益搭建起了重要平台。

(二)健全完善各类配套设施设备

在加强三项重点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能力,我市又围绕受助人员“生活、学习、娱乐、医疗”等需要,投入资金近200万元,为市救助管理站配套完善各类救助设施设备10余类70余项。投入资金近10多万元,对市救助管理站院内环境进行了绿化和美化。投入资金150万元,配备了3台专用救助车。积极协调驻地公安部门在站内设立了专门警务室,安排一名民警长期驻站办公,负责对受助的可疑人员进行身份甄别和认定,确保安全稳定。同时,着眼应急救助工作需要,投入资金近20万元,在站内安装了紧急呼叫救助服务系统。聘请专家建立了淄博市救助管理门户网站,并在全市开通了救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全国互联、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管。截至目前,已建立求助人员电子档案1万余份,其中流浪儿童档案500余份,庇护妇女档案130余份。

(三)积极推进基层救助管理站点建设

为推进救助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从2008年开始,各级民政部门围绕“自愿求助、无偿施救、无缝隙救助、应助尽助”的工作目标,以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启动了“乡镇(街道)、村(居)”基层救助管理站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基层救助管理站点1142处。其中,乡镇(街道)救助管理站点109处,实现了全覆盖。建立村(居)基层站点1033处,占全市村(居)总数的28.9%。同时,围绕扩大救助管理信息覆盖面,投入资金60万元,在全市车站、商场、市区繁华地段设立救助引导牌100余处,张贴、发放印有救助站地址、电话等信息的宣传单1.5万余份,为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提供了极大方便。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近年来,我市围绕“规范救助程序、明确救助条件、完善救助内容、规范救助行为、提升救助效率”等方面,先后建立和完善各类救助管理制度60余项,为推进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着眼“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建立了三项新的救助管理制度:

(一)建立灵活高效的一体化联动机制

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公安、妇联、交通、城管执法和铁路等12个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今年,市政府又着眼救助管理工作形势任务变化,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和经费保障渠道,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参与救助工作的方式作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为全市救助管理工作实现部门一体化联动、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了完善的街头流动救助制度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坚持把街头流动救助作为实现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的突破口,在市和区(县)全部建立了完善的街头流动救助制度,安排人员和车辆开展经常性巡回救助。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岁末年尾、月初月末流浪乞讨人员较为集中的规律,探索建立了“每月逢九必救”工作制度(9日、19日、29日)和每年冬季“寒冬送暖”救助制度。在这些重要季节和时段,充足准备“御寒衣物、各类食品、饮用水、药品”等救助物资,安排救助车辆24小时巡回救助,并联合公安、城管、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应急救助队伍,随时做好突发疾病、突发情况的应急救助准备,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通过流动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0余名,为受助人员提供食宿、购买返程车票折款40余万元。去年1月,市救助管理站成功解救一名被拐骗的四川少女并帮助其顺利返乡,经新闻媒体报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三)健全了受助人员安全送返制度

近年来,我们围绕帮助困难外省籍求助人员顺利返乡和淄博籍流浪乞讨人员接回,先后建立了《困难受助人员安全返乡护送制度》、《流浪乞讨人员家庭汇款程序》和《淄博籍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差旅费报销办法》等制度。同时,针对国家重大节日期间票源紧张的实际,积极协调市交通、铁路、客运和公安等部门签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订票和换票协议》,简化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管理效率。此外,市救助站还挑选3名年富力强、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成立了“外省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队”,负责护送受助人员安全顺利返乡。2007年以来,我市共安全送返新疆、四川、内蒙、云南、广西等地流入我市的流浪乞讨人员560余名,均得到受助人员亲人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我们围绕帮助困难外省籍求助人员顺利返乡和淄博籍流浪乞讨人员接回,先后建立了《困难受助人员安全返乡护送制度》、《流浪乞讨人员家庭汇款程序》和《淄博籍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差旅费报销办法》等制度。同时,针对国家重大节日期间票源紧张的实际,积极协调市交通、铁路、客运和公安等部门签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订票和换票协议》,简化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管理效率。此外,市救助站还挑选3名年富力强、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成立了“外省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队”,负责护送受助人员安全顺利返乡。2007年以来,我市共安全送返新疆、四川、内蒙、云南、广西等地流入我市的流浪乞讨人员560余名,均得到受助人员亲人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救助管理规范化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近年来,我们按照“以人为本”的救助原则,坚持以“加强思想引导、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业务培训”为抓手,以深入开展人性化亲情服务活动为实践载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救助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

(一)加强救助管理队伍组织建设

为加强工作力量,2006年,市政府将市救助管理站编制数由12个增加到17个,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财政足额拨付。按照全市部署,各区(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队伍。目前,全市各级从事救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达到360余名。同时,积极发展、登记注册救助管理志愿者队伍3700余人。去年,我们又根据市救助管理站干部职工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救助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的实际,采取从市民政局内部调剂和利用事业单位招聘的时机,安排5名年轻、能力强的同志到市救助管理站工作。调整后,干部职工的平均年龄下降了4.5岁,大学文化程度上升了13个百分点,救助管理队伍的活力明显增强。

(二)加强救助管理专业技能培训

切实把把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摆到突出位臵。从2007年开始,挑选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培训和专题讲座,让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救助条件和程序、方法技能,并作为一项工作制度长期坚持。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讲座和培训50余场次,培训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志愿者等基层救助管理人员8000余人次。同时,针对流浪儿童、庇护妇女救助管理和维权工作日益突出的实际,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咨询室,聘请山东理工大学的心理学专家和司法技术骨干定期为救助管理人员进行心理矫正、精神调适、依法维权和可疑人员身份甄别等知识技能辅导培训,使救助管理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建立、完善各类救助管理制度60多项,编印《流浪乞讨人员政策文件汇编》,定期组织职工业务技能比武和军训活动。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手段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同时,积极探索救助工作社会化推进方式,注重吸引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救助管理工作,组建近4000人的救助管理志愿者队伍,对乡镇(街道)、村(居)干部进行救助业务培训,初步形成了“大救助”工作格局。

(三)组织开展亲情救助服务活动

坚持以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和开展亲情化服务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救助管理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投入真情救助服务。近年来,我们围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了“三声、四心”服务活动,即:对待受助人员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耐心、救助真心”,并动员救助站干部职工自发捐款设立了专项救助基金。通过开展活动,先后帮助160余名外省籍受助智障人员、流浪儿童和庇护妇女顺利回归家庭。同时,围绕为受助人员提供良好医疗服务,在市和区县全部设立了定点救助医院,实现了“小病不出站、大病到医院”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和兄弟市的工作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虚心学习各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更新观念,开拓视野,不断探索创新人性化亲情救助模式,努力把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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