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江西高等学校资格条件”。
江西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 评定标准
技工学校讲师须对本学科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技校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独立开设一门以上专业或基础课程,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理讲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研究、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取得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2年以上;
(三)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280课时以上;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二、参加科学研究、教研活动,承担科研工作或参加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
三、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实习、设计、社会调查等)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作为骨干成员,完成校级以上课题的研究。
四、获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论文、论着条件
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着(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或获市(厅)级二等奖;或获市(厅)级三等奖2项。
(二)作为主要骨干(前二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或科研课题。
(三)主持完成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或科研课题,且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获主管部门奖励。
二、论文、论着条件
在第六条“论文、论着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发表1篇论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