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林木转让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林木转让合同书”。
活林木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地方经济,加快林业发展,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和依据国家林业政策,甲方决定将林木所有权对外转让,从而提前获取立木收入,以供甲方扩大再生产。经双方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交易承诺,为此特立下本合同,以此为据,共同履行。
一、转让活立木所在地点及面积
转让的活立木所在地点为:四界线为:东,南,西,北,转让活立木总面积约亩。(以附图红线内面积为准)
二、转让价总金额
转让的活立木,不论其大小、高矮和稀密,株数不计,转让价总金额为元,大写。
三、活立木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该片转让活立木最后一批立木皆伐完毕之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完毕,如到期无法采伐完毕乙方有权继续采伐,但必须每年向甲方多付元做为补偿。
四、转让费兑现
该片活立木转让时,转让费兑现采取以人民币现金形式,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兑现清楚。
五、双方权利
1、收到乙方交来的转让费后,属于甲方转让林木收入,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配使用,与乙方无关。
2、付清甲方转让费后,所有转让林木包括其他伴生树种在内的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包括自采自用,出让转让,对外销售等,均与甲方无关。
3、林木转让后,未经乙方允许,甲方及其甲方成员自行进入林内采伐、砍烧、开垦等活动,乙方有权以侵占他人财产名义要求法院向甲方当事人进行赔偿。
六、相关约定
1、林木转让后,由于甲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职责,隐瞒有关与此片林木另存在的其他债务关系或林权、林地纠纷等事实,给乙方在转让期内经营管理和根本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加倍赔偿。
2、双方代表及成员必须在本合同上签字加盖印章。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向甲方索取伍万元人民币以上赔偿。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法院向乙方进行赔偿。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各持一份。副本(复印件)若干份,双方成员各持一份。本合同自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此合同有涂改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成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