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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我区在册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底,原临沂市教育局进行了民师建档工作,把85年9月30日以前任教的民师列入在编民办教师。85年10月1日后截止87年建档前招用的这部分民师被称为“在册不在编民师”。1999年7月,原临沂市教育局实施“一刀切”政策,把他们清退(只给87年补招的34名在册民师纳入在编)。自清退之日起至今,他们不断群体上访,是我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
在册不在编民师是民师建档前县级教育部门批准录用备案的。他们在工资低师资紧缺,工作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奉献青春,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初中英语新学科的开设与普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同样不在编的在册民师,临教字(1994)20号文只给87年补招的“34初中英语民师纳编,允许他们连年招考,现已全部转正,而没有给其他在册民师(包括在岗的英语教师)一次招考的机会。这部分人连续工作了十四、五年,采取不分良莠“一刀切,全部清”,不仅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而且有悖社会公平,是当时清退工作中的失误。
同样是在册不在编民师,我市周边县有给予招考的机会,有的下文予以解决,如莒南县早在98年就联合下文《从在册不在编民办教师中选招合同制教师》合理及时地解决了这部分人员。
2006年我区南坊办事处和枣沟头镇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从在册民师中通过考试招用了部分“临时教工”,至今还坚持在学校的工作岗位上。但工资太少(400-500元/月)远低于兰山区最低工资标准950元,也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这部分人的出路。因此,群体上访也时有发生。
经调查,我区这部分中小学在册民师人数不足百人,坚持到最后被清退者实际大约40多人,而且大都有大专学历。有的还是县市级优秀教师,很多人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部曾发布“截止2006年,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约有44.8万人。对于其中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可以通过适当形式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教师公开招聘,转为正式教师”。
为此,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妥善解决在册民师的问题已摆在面前。给所有在册民师以公平竟聘的机会,通过科学公开的考核,让真正优秀的人员留在教师岗位,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继续为教育服务,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地位和尊重。因此建议:
一、对在岗的在册民师,特别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的民师可优先聘用,直接与正式教师享受同样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或结合我区一年一度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给予机会,从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二、对未取得教师资格或未被录用的人员,可根据教育部2010年下发的《中 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按照企业退体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办理。
以上提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如能得以妥善解决,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知识分子的尊重,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