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沙河小学2012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教师的教书育人意识、质量效益意识和教育科研意识,体现能力为主,实绩为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罗阳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作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2011年底在职在岗的我镇小学(幼儿园)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任用民办教师和合同民办教师可正常申报,2011年底已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二、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政策性原则: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作为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政策依据(可登陆“连云港教育网”查询)。
(二)能绩性原则:考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
(三)多元评价原则: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民主测评、学校评议等相结合。
(四)一票否决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家教,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者均实行一票否决。
(五)程序性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结果。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受处分者当年及其后2年内不得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推荐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①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②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③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④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即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①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
②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必须具有本科学历。从2012年起,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即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获得本科学历,2015年以前本科在读可以申报(须凭在读学校证明)。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①获得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②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三)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要求
1.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非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获奖论文,在非法出版物(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而没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者虽有国内统一刊号CN,但CN号不实)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2.申报人教科研材料分两类:
①论文著作类(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供专家鉴定论文(含著作)2篇(高级3篇)。
②课题研究类。研究成果必须通过鉴定并有结题证书。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课题1项(高级2项),供专家鉴定,并注明“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均按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1.继续教育证书。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课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学习不少于25学时,且经人社部门验证。2012年起,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也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2.教学专业技能(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申报人须持有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凡参加县级以上学科教学或基本功比赛获奖者,可免考。
3.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人须持有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
4.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人须持有新一轮(2007年以后)县(区)级以上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含班主任全员培训、骨干培训、网络培训证书等)。196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可免训。
(五)其他必备条件
1.教师资格条件:
①申报人必须持有同本人申报学校类型和专业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②申报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如不能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与任教学校学段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及3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
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省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②取得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③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④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在评审本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评审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3.普通话水平要求: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年满50周岁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作要求。
四、有关政策说明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毕业证书,只作为进修阅历,不作为正式国民教育学历依据;“双专科”学历,其学历仍视为专科。
2.除品德类课程、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尚无相应学历教育的学科外,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定学历。
小学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性相对较强学科外,小学教育等专业适用于小学系列其他学科专业技术资格。
3.破格晋升。破格评审条件按照苏职称〔200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①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
②资历破格: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不实行资历破格。对个别实绩特别突出(获省专业技能(基本功)、评优课等比赛一等奖以上)的教师,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满4年的,可以破格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③学历破格:获得中师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在符合其他要求前提下,可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
对长期在县城(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以下农村中小学工作的教师,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在农村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6年以上,在符合其他要求前提下,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破格条件中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表彰主体应是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表彰项目应与本人所申报评审的专业工作相关。
4.转评。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报评与原职务系列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达到规定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基础上,须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然后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能直接转升。
5.连续申报。2011年评审未通过的教师,必须有新的成果方可连续申报(论文发表或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类奖励)。
6.对非班主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认定。
①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年级组长(正职)任现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
②担任兴趣小组等辅导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
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不可重复计算。
7.对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要求: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教育管理论文和专业论文可合计,校长至少有1篇为本专业论文,副校长及以下人员只允许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
8.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必须有1年及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
9.年度考核要求。申报者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破格申报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11.对于县区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以及非教育、教学、科研类单项表彰分别限报3项。
12.申报材料的时间界限。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有效材料(任职年限、学历、论文或论著发表或出版、教科研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各类培训合格证书等项目)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初级任职年限截止到2011年底,其他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
五、评审程序和纪律
1.规范操作程序。我镇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申报工作: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个人申报、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学校推荐、公示、收集反馈意见、整理材料、学校初审、主要领导签字、材料上报县教育局(职称部门)复审。
2.加强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六公开”要求,即公开年度使用计划和拟聘岗位、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未进行“六公开”的单位,推荐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校级管理。全镇将以“综合考评入围,教学实绩排序”为原则,制定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对申报人的综合表现,特别是教学实绩作出真实评价。同时须对最终推荐上报人按教学实绩做出排序,并分别赋予相应等级(原则上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各占该级别总申报人数的三分之一)。申报人所有需要公示的材料须经学校职能处室、校长(分管校长)签字,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情况及获奖、承担的课题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民主测评及教学实绩排序结果等,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全镇将认真搞好民意测验工作。民意测验由中心小学主要领导、村小校长及教师代表等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意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者,方可作为推荐人选,向上一级部门推荐。民意测验须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签字,教学实绩排序统计表,须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和组长签字,校级考评方案及其他原始材料留存县教育局备查。
4.严格审核材料。镇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对上报的材料将会同中心小学各职能部门进行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确保申报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教科研水平的评价全面、客观、公正。各类复印件、申报表相关内容等均须安排专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不予评审。
六、有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1.7月1上午参加县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2.7月1日成立2012年沙河小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学习讨论制定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和参评人员实绩考核细则。
3.7月2日上午召开教师会宣传2012年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及方案。
4.7月2日下午审核登记审报人员信息,并对申报教师进行积分量化。
(提供身份证照、原始学历、最高学历、学科教学岗位说明、职称证书、计算机考核证书)
5.7月3日公示《沙河小学2012年职称评审申报表》、《沙河小学2012年中级职称自然减员名单》
6.7月4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公示一周6.7月5日整理个人资料、学校初审各种证件、证书及复印件,装订成册。7.7月14日上报中级材料。
赣榆县沙河镇中心小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沙河小学2012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组
长:伏开彬
副组长:王升飞
成员:汤成琳、邹珂、陈曦
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