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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深刻认识我们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政治制度,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授课学时:5学时
教学重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模式;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教学难点:深刻认识我们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模式;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本章教学内容:
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
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所谓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国家的权力由社会的哪个阶级或哪些阶级掌握。
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在不同国家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其本质都是一样的。但由于各国具体历史条件的不同,无产阶级专政又必然带有各国自己的特点。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它在领导力量,阶级基础,本质内容和历史任务等基本方面都是同无产阶级专政一致的。
2.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中国的特色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中国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有自己的特点和优点。在阶级结构,政党关系,政权组织形式以及概念表达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中国特色。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所谓政体,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总结革命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它是国家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
1.特点和优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因为它适合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
体,在我国人民统一和集中地行使国家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具有很多特点和优点。具体表现在:
第一,它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第二,它有利于实现国家权力的集中和统一。
第三,它既有利于中央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
2.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作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制度方面的新规定。但是,新时期,还应进一步坚持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的制度建设。
三、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和形式
除中国共产党外,中国大陆目前还有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2.人民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不同于一党制,也不同于多党制。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又是互相监督和合作的关系。在这种政党制度下,不存在资本主义国家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情况。其鲜明的特点有要有: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它们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多党长期合作。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他们的合作是长期的合作。
第三,具有宪法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各党派“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利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定义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种制度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有机结合起来,是完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2.基本特征
(1)民族区域自治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而建立的。
(2)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和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禁止任何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一切行为。
(3)民族区域自治的主体依然是少数民族的人民自治,是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体现。
(4)由于一切国家机关都实行民主集中制,所以作为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即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自治机关,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
(5)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民族自治地方同样必须遵守宪法所规定的总原则,坚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履行宪法所规定的义务。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社会利益格局出现了重大变化,广大人民的民主参与愿望普遍增强。我们党必须适应新的情况,把扩大民主参与,引导人民更多更好地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从制度上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作为改进执政方式的根本取向和坚实基础,最大限度地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一切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要善于发现和总结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进一步上升为民主的具体制度,拓宽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渠道,更广泛地组织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党的十六大强调,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应注意把握: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就是要保证对所有这些事业、事务的管理工作都要依法进行。
2.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意义
(1)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4)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总之,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依法治国,就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所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世界上任何一国的民主和法制都是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从国情出发,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1.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制,做到国有所本,民有所依。
2.要严格执法,并切实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公民执法守法自觉性。
第三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一、坚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新时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不断探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2001年2月,江泽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郑重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泽民在提出“三个代表”思想的同时,一方面,提出了“治国先治党”的重要观点;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必须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问题,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的实施原则。这样,“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也就为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辟了新的思路。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与基本政治制度不同,基本政治制度是对阶级统治和国家性质的规定,而政治体制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也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正是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其理论和实践的内涵在于,进一步突出强调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既要反对照搬西方政治模式的倾向,又要反对完全排斥西方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的倾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
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第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第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
第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绝对不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它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改革目标,并对改革的步骤和程序实施严格的控制。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才能避免少走弯路。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的目标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完善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第二,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第三,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科学理解和正确处理民主、自由和人权问题,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1.准确把握几个概念的内涵及相互关系。“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由“人民”和“权力”两词合成,意为“人民的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思。“自由”通常讲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权利。“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而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和民主权利,一般也被称作为“人权”。
2.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并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适用的和绝对的民主模式。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它的本质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在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存在着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民主和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民主,因而也存在着为少数人服务的民主和为多数人服务的民主。不管是资产阶级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权益,都不容许动摇它的现有制度,都不会给它的“颠覆力量”以民主。
3.民主的形式是多样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民主的形式当然很重要,没有特定的形式,民主的实质性内容就体现不出来。但是同民主的实质相比,形式毕竟是第二位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只是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程序上可以被称作民主制度的,在政权性质上则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少数剥削者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
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政治程序和政权性质相一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只标榜民主,不承认专政,极力掩盖其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阶级实质。表现在理论形态上的西方民主理论只强调民主的形式方面,不讲它的实质,企图用比较完备的民主形式掩盖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4.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作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它公开承认自身的阶级性,认为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意味着对于被统治者的专政,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中国是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但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只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成为现实。看不到这点,就不能从根本上正确认识中国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的本质。
5.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自由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自由有根本的区别。
6.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自然人的产物。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人权不能局限于个人的政治权利,而应当扩大范围。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西方发达国家人权理论强调的主要是个人的政治权利,而不大讲经济和社会权利。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
7.民主、自由、人权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经济文化落后,即使有了先进的社会制度,人权的实现程度也会受到限制。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
思考题:
1.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5.怎样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6.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