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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2009-12-16 13:23:26作者:来源:中房联网浏览次数:7文字大小:【大】【中】【小】关于印发《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的通知 建政秘
[2006]41号 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科室,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城区环保建设局,淮...关于印发《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的通知建政秘[2006]41号
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科室,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城区环保建设局,淮上区建委,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我委制定了《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六年四月三日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创造更多的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的建设工程,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办法》(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是对《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试行办法》的补充和完善,仅对采用无标底综合评定法的技术标部分实行量化打分。
第二条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建面在5000平方米以上,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为复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建面在5000平方米以下,造价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是否采用本《办法》,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第三条评标内容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整个技术标的权重为30%——40%,商务标的权重为60%——70%,总分值为100分。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分值占技术标分
值的30%——40%,总分值为10——15分左右,即企业信用分值在5分左右,项目经理业绩分值在10分左右。
第四条对企业信用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采取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在接受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时要查验相关资格原件和信用、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留复印件,并做好登记,为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依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直接查验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
第五条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的配备,满分10分。(以下各项分值累计不超过10分。)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近两年内情况:
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配备合理(技术、经济、材料、设备、安全等人员齐全),项目经理诚实、守信、履约情况好,得2分。
2、获得国家级“用户满意工程”的,得2分;获得省级“用户满意工程”的,每个得1分。该项最高2分。
3、获得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5分;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获两项以上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1.5分;获得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0.5分;获多项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分不超过1分;获一项省级和两项以上(含两项)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得1.5分。该项最高1.5分(同一工程不重复计分)。
4、获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1.5分;获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1分;获市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0.5分。本项受多级表彰的,计最高分。
5、获国家级优良工程的,每个得3分;获省级优良工程的,每个得2分;获市珍珠杯奖的,每个得1分;获市级优良工程的,每个得0.5分;获两项以上省优工程得3分;获一项省优和一项“珍珠杯”奖的或多项市优工程的最高得2.5分,仅获多项市优工程的,最高得2分。该项最高3分。
6、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据安全质量事故的大小扣1-2分;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扣2分;发生四级重大伤亡事故的扣1分。此项只扣分,不加分。
7、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扣1分。此项只扣分,不加分。
8、在从事建筑活动中,受到B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0.5分;受到市建委C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1分;受到D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2分。此项只扣分,不加分。
第六条企业的信誉、业绩,满分5分。(以下各项分值累
计不超过5分)
此项根据企业近两年内的信誉、业绩,量化评分。
1、单位无四级以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得1分;发生四
级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扣1分;发生三级以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扣2分。
2、获得省级优良工程的,2项以上(含2项)得1分,该
项最高1分。
3、获得银行信用等级AAA级的,得1分。
4、获得省级以上“重合同、守信用”的,得1分。
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它不良记录的,得1分;否则,扣1分。
6、从事建筑活动中受到B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0.5分;受到C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1分;受到D级不良行为记录的扣2分。此项只扣分,不加分。
第七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市辖三县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