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
新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做出了几项重要的修改,全部都是关于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
在这里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新版合同原文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在施工工艺上对室内环境做出了重要的保障。
(二)新版合同原文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各复印件一份,开工前必须办理“两证”(家庭装饰工程质量检测证、家庭装饰工程室内空气检测证)手续。此条款的作用明显,剑指施工单位,提高施工单位的品质同时保障业主的权利义务。
(三)新版合同原文第六条 材料供应(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此条款的意义更加显著。从原料抓起,从源头抓起,才能真正意义上做到室内空气的洁净无污染。
(四)新版合同第九条 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五、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在此条款,尚工花了40%的篇幅来强调空气质量标准,足见室内污染所引起的重视程度。也体现出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将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
(五)新版合同原文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按本条第三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合格部分工程价款,并加罚退还部分款项5%(除水、电项目、拆除项目、灯具、开关、洁具、配件项目),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在政府部门大力倡导,有关部门的公正监督下,装修行业将越来越规范,人民健康也最大程度的受到保障。现在需要提高的是广大业主的意识,建立起维权的思想。迎接环保把污染拒之门外。
(六)新版合同第十五条 附则
一、关于合同中有关用于的说明:(1)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在此附则条款中,尚工再次提到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足见室内空气检测的重要及政府部门的关心。
可能很大一部分的装修施工单位为了避免这样那样的麻烦而故意忽视空气验收,可是广大业主要意识清晰,在第三方公正的有效监督下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