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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推免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目录
一、关于推荐条件..............................2-
(二)各类奖励的有效获奖人数....................2-
二、关于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4-
四、关于“学硕连读试点班”学生的推荐.........................4-
六、关于艺术与设计学院C类、E类推免生的名额分配................5-
六、学生所在学院需报送的材料清单..........................5-
(二)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5-
七、其它................................-6-
一、关于推荐条件
(一)无不及格课程
1、“无不及格课程”指学生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含实践课程)无不及格。
2、学生第一次正常考试不及格,但通过补考或重修已经及格的课程,视作该门课程及格。
3、学生补考或重修后及格的课程,不论该门课程的补考或重修成绩多少,在计算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时均以60分计。
4、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考核不及格、但新专业不要求修读的课程,不属于本次不及格课程的范畴,计算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时不计算在内。
5、学生校际交流回校后待补修的课程,计算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时不计算在内。
6、学生因特殊原因办理缓考手续且尚未参加考试的课程,计算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时不计算在内。
(二)各类奖励的有效获奖人数
学生以获得省部级奖励作为条件申请学校单列计划推免生(C类及E类),只有其获得的奖励在学校奖励加分范围内者,才具有申请资格。
如:学生所在的参赛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该生在获奖名单中排在第9位,而《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规定只对排名在前8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加分,则该名学生不具备C类及E类的申请资格。
(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学生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优秀者,项目负责人可以此申请推荐E类推免生并进行奖励加分,其它项目组成员只能进行奖励加分。结题验收结论为合格者,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只进行奖励加分。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奖励加分。
二、关于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
(一)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29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
学生同一项目(或同一成果、同一作品),只按最高档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学生在不同年度参加同类竞赛获得的奖项,可重复计分。如学生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获数模竞赛省一等奖和2011年数模竞赛省二等奖,可重复计分。
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以及其它行
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申请推荐学校免试研究生时,其获奖等级按省部级奖励计,加分标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的规定。
2013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还在评选阶段,一律不予加分。
(二)学生发表的本学科方向论文应是学生本人(第1作者或独撰)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出版的重要期刊上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
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立项的其它科研项目,学生本人以第2作者(指导教师为第1作者)的身份发表的论文,在学生附上本人参加大学生训练计划或其它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立项文件或立项书)的情况下,可与学生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同等对待。
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在交流期间以交流学校名义发表的论文,与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同等对待。
(三)重要期刊的认定
1、今年重要期刊的认定国内期刊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08版)排名在前50%的期刊。
2、对国外学术组织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外文原版正式期刊,由学院组织认定,并提交书面认定报告后可视作重要期刊。
3、发表在国内外专业学术组织举办的有届次的国际学术会议所出版的论文集上,且已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认定为重要期刊论文。
4、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认定为重要期刊论文。
(四)以下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学术论文的范畴:
1、与所在本科专业关联度很低的论文、编著;
2、清样、动态、讲座、评论、短篇报道、简报、文摘、译文、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考试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库)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或2000字)的资料;
3、发表在已被国家依法取缔的非法期(报)刊上的论文;
4、发表在增刊和专集上的论文(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的论文除外)。
(五)学校认定的A类及B类期刊
学生发表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的论文,申请推免时,只需1篇即可申请学校单列计划推免生。
学校认定的A类及B类期刊:
国际A类:本领域国际顶尖学术期刊;
国内A类:本领域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08版)、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中学科排名在前10%的期刊。
国际B类: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 国内B类:本领域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08版)、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中学科排名在前11-20%的期刊。
(六)其他
对符合学校推免奖励加分要求的学生的论文,申请C、E类推免生者,学校将采取答辩的方式确定其论文的具体奖励分值,单篇论文的奖励分最高不超过5分;申请A、D类推免生者,其单篇论文直接奖励5分。
三、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荐
(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指标,但没有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点的学院,可向其它学院推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设校内最高限额。
四、关于“学硕连读试点班”学生的推荐
(一)“学硕连读试点班”学生,凡符合学校学术型推免条件者(不考核智育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可获得学术型推荐资格。
(二)“学硕连读试点班”所有推荐名额单列,如果学院推荐学生数小于学硕班推荐名额,多余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
五、关于卓越班学生的推荐
(一)“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既可以申请学术型推免生,也可以申请专业学位推免生,申请学术型推免生时,必须符合学校学术型推免条件(考核智育和综测排名),申请专业学位推免生,须符合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条件,但不考核智育及综测排名。
(二)“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专业学位推荐名额单列,不设校内限额,如果学院推荐的专业学位推免人数小于卓越班专业学位名额,则多余的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
(三)“卓越计划试点班”学术型推荐名额,原则上只能用于“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
六、关于艺术与设计学院C类、E类推免生的名额分配
(一)鉴于艺术学科的特殊性,在学校单列计划的C类、E类名额中,结合艺术与设计学院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生人数及获奖情况,分配8个C类名额、4个E类名额到艺术与设计学院。
(二)艺术与设计学院申请推免生者,由学院进行考核(考核方案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学院名额的1:1进行推荐。
(三)艺术与设计学院推荐的C类、E类推免生最终由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关于直博生
(一)推免学生申请直博生时,必须明确博士导师。
(二)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一般为4至6年(特殊情况者可延长至7年),毕业后授博士学位(无硕士学位)。
(三)自愿放弃博士阶段学习或者博士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学生,达到硕士培养要求者,可按硕士毕业,授硕士学位。
六、学生所在学院需报送的材料清单
(一)学院考核方案
(二)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
1、《汇总表》中的各加分项目均需要有加分内容及分值,具体格式及要求见样表,学院从系统导出后,必须严格按指定格式审核,否则一律退回。
2、学院导出汇总推荐名单时,必须按学生申请方式(A类、C类、D类、E类)分别对学生进行汇总,并排序(候补学生默认按序号候补,如有不同排序方式请注明),确认后,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生申请材料
1、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http://jwc.whut.edu.cn),在网上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后,经本人签名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在学院意见栏签署学院意见。确认为直博生者,还需附《武汉理工大学直博生申请表》。(本次推免所有材料一律以网上下载打印的为准,如学生下载后,自行修改导致与网上材料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
2、学生本人签名(手写)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3、其它附件
①学生在校期间的总成绩单(学校教务系统打印,加盖学院教学办公章)。
②学生参加大学英语CET4、CET6成绩单的复印件(每名学生均要附此材料,提供最高成绩,加盖学院教学办公章),英语专业学生提供TEM4、TEM6成绩单的复印件。
③奖励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a.所有奖励加分项目,学生需向学院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须包
含以下内容: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b.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原件退还学生,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学院教学办或学工办公章。
七、其它
(一)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计算出来的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以及综测和智育排名,必须在院内进行公示。
(二)由于学生成绩的复杂性,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出来学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可能会有些误差,学院可采用手工计算和系统计算相结合的方式,以手工计算的结果为准。
(三)学生智育排名依据为:学生在校三年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必修课程含理论必修课和各类实践教育环节,选修课程不计算在内。
教务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