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推荐)_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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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溪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

流程

一、2014年新增参保人员

1、新增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册,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在村委初审填表。

2、村委初审后报镇人社中心复查,由工作人员负责录入系统开具有效发票有村干部到人社中心统一领取发给参保人员(备查)。

3、镇人社中心复审通过后公示,上报县农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归档保管(备查)。

二、缴纳养老保险费

1、新农保参保缴费由农村居民本人交村委处,开具有效票据(备查)。

2、由村委按期将农保资金到乡财政分局开具进账单统一缴存县新农保基金专户。

3、最后由工作人员录入缴费信息,县农保中心确认到账并建立个人账户。

三、待遇领取申报

参保本人员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村委初审,上报镇人社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县农保中心核

定待遇,核定后统一报送农业银行开卡,参保人再到镇人社中心领取养老保险卡后,到指定地点领取养老保险金。(注:领取养老保险卡必须是本人带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四、密码、卡挂失

参保人员卡或密码丢失后,在紧急情况下本人持电话拨打(95599)进行口头挂失,再进行补办,补办有两种方式进行补办:

一是有本人带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农业银行营业大厅进行办理后,拿到镇人社中心登记以免待遇发放错误(注:如是在思南县城办理的可以直接拿到县农保中心登记方可);

二是由本人到镇人社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注: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登记后报送县农保中办,再由农办统一安排,派专人到农行办理,办好后将卡返回镇人社中心并及时发放给参保人员。

五、资格认证

每年的3月-4月为领取养老保险人员的资格认证时间,如有尚不来参加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其参保金将停发(注:必须是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停发后需要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镇人社中心填写待遇恢复申请表方可恢复。

六、养老保险的启动时间

全县养老保险于2010年启动,凡是在2010年12月

31日(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60周岁的健在老人,不需要缴纳保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到人社中心登记后方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55元。凡是在2011年1月1日(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健在的老人,差几年补缴几年保费方可领取(注:如村干部已到家做工作后仍不缴纳保费的人员,需按规定每年补缴500元方可领取养老保险)。

七、退保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已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死亡的人员,可以申请退保(缴多少退多少)。待遇申请是有本人到促申请,填表后村干部于每月月底交到镇人社中心;死亡人员村干部要进行认真核实(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死亡后可领取200元的丧葬补助费),于每月月底上报镇人社中心,确保基金正常有序的发放,死亡后不上报,经查实后多领取的基金将进行追回同时追究村干部的责任。

八、待遇终止发放

待遇终止是指享受养老保险参保人过世或是其他原因需要待遇终止的,由继承人或是受益人到派出所填写死亡注销证明(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或其他注销证明,再到镇人社中心填写注销登记表、死亡待遇审批表(注:待遇领取卡复印件、死亡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或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由村初审后报镇人社中心审

查通过上报县农保中心核定待遇,支付待遇后终止保险关系。

瓮溪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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