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汇管理部部门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北京外汇管理局”。
经常项目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辖区内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驻华机构外汇账户管理、进口付汇核销、出口收汇核销、中外资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结售付汇的真实性审查、居民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下设科室:
综合管理科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科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科 外汇账户管理科
服务贸易管理科 保险经营机构监管科
综合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经常项目管理外汇法规培训;负责辖内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落实本处各项事务性工作,以及处内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科
主办业务: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发布“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进口单位名单”,审核企业报送的进口付汇到货核销凭证和报关单;统计、分析和研究进口付汇核销情况,对进口大额付汇实施监测;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辖区进口付汇核销的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科
主办业务:为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备案和有关证明材料发放和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单证及有关凭证,办理出口差额核销,清理企业出口逾期未核销事项,对出口企业收汇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外发布考评结果;统计、分析辖内出口收汇核销情况,对出口大额收汇实施监管并开展有关调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订辖区出口收汇核销的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服务贸易管理科
主办业务:负责并指导银行对辖区内中外资机构经常项目外汇结售付汇进行真实性审查,对因私用汇、外币携带证、个人自有外汇、外币现钞的存取、划转款等进行监督管理;对服务贸易售付汇进行分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订辖区服务贸易、因私用汇等的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外汇账户管理科
主办业务: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驻华机构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关闭,核定账户限额和收支范围;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开展有关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订辖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保险经营机构监管科
主办业务:负责对保险经营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及外汇收支实施监管;对保险经营机构外汇收支及结售汇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法规,制订辖区保险经营机构和银行保险项下外汇收支监管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