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预防为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5)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重特大企业安全事故;
(7)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8)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9)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10)重特大山洪(洪水)和水利安全事故;
(11)重特大电力安全事故;
(12)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xx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领导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协调县电信、移动公司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信息畅通。
镇安监所: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镇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镇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的普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镇综治办:(1)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危险物品公路交通运输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施救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
(2)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火灾、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对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等工作。
(3)具体负责协调实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善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人员、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1)具体负责工商贸企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物资的组织、调运和抢险工程的现场指挥工作。
领导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镇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委员会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邀请相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职责: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事故救援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为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
(四)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实行应急工作专项负责制。按照镇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应相关工作职责的办公室是专项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牵头部门,其他参与部门密切配合,履行相关职责,提供支持与保障。
六、预警预防
(一)事故监控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收集上报。
(二)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涉及的主管部门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同时向县应急办报告。重大及重特大以上安
(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3)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某些活动;
(4)对现场加强监测,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5)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
(6)启用镇政府储备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等。
(二)启动预案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经报请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和指挥。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指挥与协调
1、设立现场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专项应急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专项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由镇政府领导任现场指挥长,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应急救援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时,事发地村主要领导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8)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事故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及公众负责。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9)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专项应急救援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事发地村为现场指挥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3、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指挥部负责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护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四)紧急处置
按事故类型实行专项事故应急救援
(1)重特大火灾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2)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由林业服务中心牵头,综治办、经济发展办配合。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由综治办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4)重特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由经济发展办
八、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社会事务办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的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清理事故现场,归还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依法予以补偿。
(二)保险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协调保险公司参与赔付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机构及时为在救援中因工伤亡人员提供工伤保险费用。
(三)事故调查与经验总结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救援指挥部。
十、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3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交通运输保障
镇党政办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镇综治办建立交通运输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数量、功能、所在单位和驾驶员名册等,xx派出所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四)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务办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提供事故医疗救治,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卫生院要储备必要药品、技术、设备和人员等。
(五)治安保障
xx派出所负责应急状态下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各项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
(六)物资保障
由社会事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事故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七)社会动员和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社会事务办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提供事故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救援基本知
5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上9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4、一般安全生产事故(Ⅳ级)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和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事实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四)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