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镇园林绿化项目申报指南和管理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园林绿化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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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园林绿化项目申报指南和管理规程
一、扶持方向和投资重点
建制镇园林绿化项目支持方向和投资重点为:围绕省政府“百镇建设”总体部署,以申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镇、省级园林城镇为重点,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以栽植树木,特别是栽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树种为主,兼顾灌花草种植,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综合实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性公园或游园绿化、环镇区道路绿化、镇区内主干道两侧和湖水面周边绿化等。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镇区建设符合城镇建设规划要求,实施了“五建设两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
2、园林绿化建设基础较好,已实施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公共绿地布局合理,镇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游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26%、18%以上和4平方米以上。创建国家级园林示范城镇镇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游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28%以上和8平方米以上。
3、镇区住户在1200户以上,常住居民在3500人以上,居
住生活区相对集中,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齐备。
4、2010年以来已安排实施园林绿化工程的建制镇不再申报;有搬迁意向的建制镇不再申报。
(二)程序要求
1、县级发改、住建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择优选定建设项目联合上报市级发改、住建部门。
2、市级发改、住建部门按照项目选报条件和要求,对有关县(市、区)发改、住建部门联合上报的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后,将项目申请投资建议计划文件(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投资建议计划表及镇总体规划图、项目位置图、现状图、工程布局图、选址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表格格式附后)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建厅。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的项目,联合上报省,并抄报所属市。市(扩权强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发改、住建部门要对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联合对各市(县)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查,并由省住建厅在一周内出具项目初步审查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核。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将省审核意见反馈各市发改、住建部门。各市(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发改部门按照省审核意见在项目前置条件具备情况下按规定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建厅。批复后当年未扶持的项目列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4、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乙级以上专业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三、投入方式和计划下达
1、省级政府投资采用投资补助方式投入。省级补助额度原则上每建制镇100万元左右,并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2、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审核意见和各市、扩权强县、省转型综改县的投资建议计划,经综合平衡后。确定省投资额度并下达投资计划。
四、项目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
1、各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的负责人要对项目建设负总责。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稽查等单位的检查。
2、住建部门是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发改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项目建成后,各市(扩权强县试点县、省级综改试点县)发改部门委托住建部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建制镇园林绿化项目基本情况表
2014年建制镇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