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胡店文化、旅游、体育基本情况_体育旅游中的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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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店镇文化、旅游、体育基本情况

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文化站肩负着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一、文化

1、综合文化站。2009年底,在镇外建成独院综合文化站,占地3亩,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共分二层14间(其中有柴胡店办事处2间)。内部设有办公室、图书室、阅览室、培训教室、多媒体室、游艺室、展览室、多功能厅、电影办、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无微机)等功能科室,内部规章健全。2010年初,承接了枣庄市综合文化站调研活动。

2、农家书屋。从2008年开始启动农家书屋建设,至2010年底,全镇共建成农家书屋21家(村),覆盖率达52%,完成了“十一五”末农家书屋建设任务。2011年新建标准农家书屋16个,主要有后闫、后黄、董村、大石楼、后大、龙山、黄山、郭沟、胡楼、南平、四李庄、安后、杨桥、王官庄、大王楼、赫庄等村。根据相邻的大村覆盖小村的原则,龙山覆盖老院,赫庄覆盖永福,大王楼覆盖贾楼,后闫覆盖姬庄。至此,全镇累计建书屋37个,覆盖村4个,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每村有图书1500册,光盘100张,镇政府统一配备了4节铁皮书橱、2-3个报架及制度牌、标志牌等。2011年11月底,我镇代表滕州市迎接枣庄市农家书屋检查。

3、文化活动。从1987年开始,每年年后举行“千山之春”文艺汇演,2011年举行了第24届演出。

4、文物保护。早在7300多年前的北辛文化遗址与我镇一河之隔。境内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其中滕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枣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仅地表文物遗址就有老君庙、观音阁、唐摩崖石刻、汉墓群、玉皇阁、车服祠、碧霞祠、古石寨、张家大院等10余处。观音阁、唐摩崖石刻两处遗址在2006年被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枣庄市文保单位有后黄庄、高桥、振兴庄、前大官、小石楼老大对院、山后钟氏家祠。

5、电影放映。全年共放电影492部(场),圆满完成年度放映任务,镇放映队放映制度执行较好,多次受到市电影公司的表彰。

6、编修镇志。文化站承接了镇志编修工作。从2010年8月份开始,历时16个月,镇志编修工作全部完成,已申请完书号,与出版社签订完印刷合同。全志分31编,150章,438节,共48万字。现在根据领导安排,镇志截止时间再延长一年至2011年底,目前,正在搜集2011年的资料,预计3月份前出书。

二、旅游

1、概述。柴胡店镇地处墨子故里滕州市最南部,总面积62.74平方公里,山区面积22.16平方公里,辖41个行政村,人口4.6万,素有“黄梨之乡”的美誉,是滕州市乡村旅游“薛河梨乡”项目区,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不断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刘村梨园建成一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柴胡店镇先后被评为“中国果菜百强镇”、“省级森林公园”、“山东省生态农业旅游示范点”、“山东省环境优美乡镇”等称号。目前,柴胡店镇作为滕州市“五朵金花”乡村旅游的一部分。

2、资源。柴胡店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厚重。东部是蜿蜒起伏的黄连山区,植被丰富,文物古迹众多;中部有三条河流穿境而过,水质清澈无污染,此外还有原始纯朴的葫芦套老村,悠久历史的刘村万亩梨园,这里集林景、山景、水景、文化遗址于一体,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古薛河、万亩梨园、黄连山、葫芦套老村、唐代摩崖石刻、观音阁、道教胜地老北宫等自然人文资源无不显示着开发旅游的巨大潜力,是乡村农业游、历史文化游、文化创意游、自然休闲游的理想胜地。

3、旅游项目。

①梨园。刘村万亩梨园,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明万历《滕县志》有“花开似银”的载誉。目前梨园面积5000余亩,百年老树遍布其中,其盛产的刘村酥梨在明清年间历被奉为贡品。无论是栽培历史、种植规模,还是梨的品质都在鲁南苏北地区堪称之最,故素有“鲁南第一园”之称。梨园春华秋实、夏绿冬韵,如诗如画。2008年8月,实施了刘村梨园风景区建设,2009年3月,举办了枣庄市首届 “梨花节”;6月,景区交给刘村矿的开发公司管理; 9月,举办了滕州市首届采摘节,10刘村梨园风景区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风景区。11月刘村梨园被列为国家梨产业种植示范园。目前,正在与北京客商洽谈联合开发事宜(具体情况可问景区张景春)。

②葫芦套影视基地。2006年6月,葫芦套老村在两级市组织部门的帮扶下,全村搬迁到山下新村。在镇党委、政府的宣传、引导下,老村淳朴的资源得以展现,声誉日益提高,有许多影视剧如《铁道游击队》、《生死十日》、《血沃丰碑》主动前来取景拍摄。

2009年3月16日,葫芦套村与王启磊签订老村北部分山林地和荒山租用协议,承包期50年,用于林果种植、生态养殖。王启磊2010年、2011年的土地租金没再要。

2009年底,山东超凡机电有限公司老总马立东经过多次考察,于2010年1月1日与镇、村签订50年用地协议,决定利用老村资源,开发建设影视基地,并注册了山东葫芦套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租用了老村址180亩(每亩600斤小麦),村后复垦地78亩(每亩600斤小麦),村南荒山500亩(每亩10元),并付清了租赁期间的租地款。同时,建设了北城门,西城门,利用老村拍摄了《血染北沙河》电影,建了村北石墙。

马立东因村北王启磊租用地妨碍影视基地发展,在签协议时要求村与王启磊终止协议。在镇政府的多次协调下,王启磊不同意,后经司法介入,界定村与王启磊的租地协议无效,于是村聘司法所代理与王启磊打官司。官司二审已到枣庄中院,近期将出审判结果。

2011年初,马立东的葫芦套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和与老村房屋的自由使用权争议,马立东失去做旅游信心,放弃投资,并于2011年3月8日与镇政府解除合同,终止协议。但马立东的北城门、西城门两处工程款均未结清(尚欠近30多万元),2010年8月,山东山群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多次在葫芦套考察后,于2010年8月14日与镇政府签订协议,在马立东未利用的葫芦套老村东北部建设铁路主体公园,2011年3月8日马立东与葫芦套终止协议后,山群影视公司全面接管葫芦套,先后租用村北复垦地及东北部山地、山坡地280多亩,租金每亩800斤小麦,但老村没租。目前已建铁路1500米,拍影视剧留下公安局大院、炮楼等影视置景,修复刘家大院房舍10余间,在建工程有游客服务中心、宾馆酒店房屋40间1000多平方米。

为支持影视基地发展,镇政府成立工作组靠上服务。及时协调与葫芦套村民的矛盾纠纷;委派司法部门协助处理与王启磊的协议官司;协调西城门供其办公使用;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给影视基地协调了铁轨、枕木及两部火车头;在土管局协调用地指标60亩;投资近100万元,连续在葫芦套打深井5眼,其中前四眼为干眼,最后一眼出水量每小时40立方米;镇政府负责铁路公园占地地面附属物赔偿及迁坟费用5万多元;镇政府为影视基地内部架电及电力增容补助影视基地5万元。

③孟尝君庄园。孟尝君庄园有枣庄国泰机电设备公司经理张善河开发建设。计划建设具有会议、娱乐、美食、购物、住宿功能的孟尝庄园。目前进展缓慢,没形成经营规模。

三、体育

1、体育场所建设。2007年,根据市政府50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和滕体发[]2009的1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2010年完成80%的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2011年,按100%完成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又新建7个健身场地。目前,全镇共建有体育健身场所40处,基本上完成了建设任务。

2、体育活动。每年在夏季全民健身月举行健身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的体育赛事。

文化站提供 201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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