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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活着》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作品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记忆中的时间的感受,叙述者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忆记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
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福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福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福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为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作者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本书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最高奖项(1998年),台湾《中国时报》10本好书奖)(1994年),香港“博益”15本好书奖(1994年),第三届世界华文“冰心文学奖”(2002)年。入选香港《亚洲周刊》评选的“二十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与《许三观卖血记》一起,入选中国面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由张艺谋导演改编的同名电影,曾获1994年法国戛纳电影节评委会大奖和最佳男演员奖。
作者余华自己是这样说的:1992年春节后,我在北京一间只有八平米的平房里开始写作《活着》,秋天的时候在上海华东师大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修改定稿。最初的时候我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作福贵的一生,可是困难重重,我的写作难以为继;有一天我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出发,让福贵出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同样的构思,用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时无法前进,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后竟然没有任何阻挡,我十分顺利地写完了《活着》。他又写道:“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部作品是文学爱好者的收藏极品!余华让我们见到了什么是最惊心动魄的叙述。“活着”,不管是屈辱还是风光;“活着”,不管是甜蜜还是酸楚;“活着”,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都得活着……
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和日文等在国外出版。其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2年)。著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他也写了不少散文与文学音乐评论。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在本书的英文版的《序言》里写道:我在1993年中文版的自序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作家的写作往往是从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个转瞬即逝的记忆、一句随便的谈话、一段散落在报纸夹缝中的消息开始的,这些水珠般微小的细节有时候会勾起漫长的命运和波澜壮阔的场景。《活着》的写作也不例外,一首美国的民歌,寥寥数行的表达,成长了福贵动的和苦难的一生,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
老黑奴和福贵,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经历这着不同的时代,属于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肤色和不同的嗜好,然而有时候他们就像是同一个人。这是因为所有的不同都无法抵挡一个基本的共同之处,人的共同之处。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想象和理解,会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里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我想这就是文学的神奇,这样的神奇曾经让我,一位遥远的中国读者在纳撒尼尔·霍森、威廉·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作品里读到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