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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新安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办法和实际情况经校委会教师代表认真讨论后对2009年以前的方案从新修订后其具体方案如
一、班主任津贴。
1.在编教师每个班主任从总债校工资中提出,每月每班100元后按班级量化考核后分等级分配。
2.特岗教师任班主任的学校出每月每班100元按班级考核分配。
二、超课时津贴。(占绩效工资总额10%)
其分配原则是:依据是县局文件精神初中教师按周课时量语、数、英、物理、化学为12节,生物16节,思品18节,其它地、史、科学、思品、劳技、体、音、美、少先队活动课等为20节,多一课头周加两节。同学科加一节计算,按超课时节数分配。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占70%)
其分配原则:依据我校常规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期末与兄弟学校联考对比成绩,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配①成绩超兄弟学校占5%,按超值多少分配;中途接课教师,按两期与外校教师同学科比,看进步幅度计分分配。②教学能力占10%,重点以学期中作业、教案检查及课堂教学情况评估分分配,剩余55%按教学中学校规定的教学质量分配。
四、优质服务奖(20%)
其分配原则:依据我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从师德、工作态度、出勤三方面考核分配:(1)师德与工作态度占10%依据评价得分分配,主要通过“学生评教、校委会评价教师,(2)出勤依据我校考勤制度得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