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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 创优税收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引深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积极创优税收环境,根据省局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税收环境的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专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精神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地税部门自身建设相结合、与省局“督查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权力行使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坚决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为突破,切实解决影响税收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从事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的具有税收审批权和税收执法权的基层分局、税务所及科室负责人,一线征收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等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利用税收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行为;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地税形象、破坏税收环境的行为。
重点整治以下7种行为:
(一)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不向纳税人一次性公示和告知涉税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办税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目录,故意拖延涉税事项办理时间的行为;
(二)以非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纳税人申办的涉税事项,或暗示、授意纳税人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办涉税事项并借机谋私的行为;
(三)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或超越法定时限办理纳税人申办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拖延塞责、懒政怠政,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四)利用税收管理权索取、接受纳税人的财物、宴请和其他有偿服务,向纳税人提出借钱借物、摊派钱物、索要赞助、压价购买商品、赊欠货款、报销个人费用等不正当要求的行为;
(五)强迫纳税人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参加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各种达标、评优等活动的行为;
(六)办事拖拉,消极应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以及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行为。
(七)工作纪律涣散,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的行为。
三、治理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5月16 日—6月10日)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问题查摆、整改提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廉政准则》《征管法》《地税系统“吃拿卡要”十五禁令》,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袁纯清、王君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袁纯清同志在全市兴起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新高潮大会上的讲话等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认真自查。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以及行风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专门的“整治吃拿卡要,创优税收环境”投诉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收回的意见统一梳理分析,形成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要对本单位、本处室的税收权力行使情况和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条件设置、流程设计、时限设定是否科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点整治的7种行为。各单位、市局各处室要根据每个岗位、每个人具体的工作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同时要把承担的税收审批权力事项重点标识,比如稽查局要针对每个岗位、每个人提出整治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基层分局、税务所要提出外勤工作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应整治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内勤工作人员在服务外勤人员,提供工作保障方面应整治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除服务态度外,应从服务时限、服务质量及服务效果等方面提出应整治的重点环节、重点内容(表格式样见附表一)。各单位、市局各处室要将上述自查内容以文字和表格相结合的形式汇总建立台账,并于6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市局专项整治办。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要对照本次治理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并组织召开分析评议会,发动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平时纳税人有反映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和督促相关人员提高认识、查究问题、说明情况。
2、积极整改。各级地税机关要对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分析,对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要针对自己在个人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征求意见中纳税人提出的问题,针对领导点出的问题,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各单位、市局各处室要于6月5日将整改措施报回市局专项整治办。
3、公开承诺。各级地税机关要组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特点,做出“创优税收环境、抵制吃拿卡要”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整治吃拿卡要,创优税收环境”投诉举报箱和投诉举报电话,要在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悬挂,接受纳税人监督。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单位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局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点报送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和公开承诺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严肃查办典型案件(6月11—7月31日)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和专项整治机构要严肃查办一批利用税收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以儆效尤。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线索收集。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和专项整治机构要对2011年以来的涉及到“吃拿卡要”问题的信访举报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要重新核实,统一安排调查处理。对自查线索情况、群众反映和纳税人举报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实行案件线索台账式管理。
2、线索排查。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和专项整治机构要对信访案件和纳税人举报的案件线索认真分析,经整治领导组同意后,按照直查、转办、督办进行分类。特别对实名举报、线索具体的举报要列为重点线索。对线索排查处理情况也要记入案件线索台账。
3、案件查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专项整治机构对“吃拿卡要”案件,只要有群众举报的,必须进行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建立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对直查案件实行组长负责制,对转办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挂牌案件实行领导领办制。要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纳税人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案件,要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
4、责任追究。要强化各级地税机关的监管职责,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不力、案件查办不认真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对调查核实前能够主动说明情况,并自觉上缴违规违纪财物的,可视情节轻重适当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拒不说明情况、拒不纠正错误的,特别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查办案件阶段结束后,各单位于7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局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点报送案件线索收集及排查情况、案件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等内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8月1日—8月31日)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自查剖析、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边查边整边改,切实建立健全加强和预防“吃拿卡要”问题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1、项目清理。各单位、市局各处室要对本级涉及税收管理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重点清理,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2、流程再造。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征管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构建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实现纳税服务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集约化。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税、一窗式服务和同城通办服务模式,建立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绿色办税通道”,推行“提醒服务”“跟踪服务”等措施,实现多元化办税和个性化服务。
3、办税公开。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落实“两制”和“两个操作示范”,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发和应用步伐,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积极拓展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公告等功能,进一步推进办税公开,各单位要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处罚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相关处室要按照政务公开制度及程序,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4、强化监督。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受理和核实纳税人关于税收环境和纳税服务的投诉,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效率,建立行政效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要建立纳税人纳税需求征集、分析、响应机制,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5、完善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要对近几年出台的整治“吃拿卡要”、严肃作风纪律、优化税收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规整、完善、补充,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出台和修订一批规章制度,巩固本次整治成果,从制度上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税收环境的行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市局于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局上报阶段工作情况及专项整治整体工作总结。阶段工作重点报送项目清理、办税公开、优化服务和防治“吃拿卡要”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内容。整体工作总结要系统全面、内容详实、条理清晰、事例充分,包括对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从根本上杜绝“吃拿卡要”问题的建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了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税收环境领导组,(简称市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地税系统“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市、县两级地税机关也要及时成立专项治理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工作开展。各市局的工作机构设立和动员部署情况,要在5月18日前报市局专项整治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地税机关党组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地税机关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12年本单位重要工作之一,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市局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由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各市、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由同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治乏力,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领导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治理氛围;要通过走访纳税人、设立专项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或邮箱、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接受监督,取得纳税人的认可;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要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和严重影响税收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源头防治。各级地税专项整治机构每10天以简报形式逐级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重要线索、重要案件随时向市局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市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派出若干检查小组,赴全市地税系统就进行督查,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高军军 李凯达 办公电话:0351—4155977 4072474 邮箱:sxdsjcs@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