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都酒店关于管理层工装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个工装领取及管理规定”。
华都酒店关于员工工装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酒店管理,现将酒店工装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层(前厅)工装的管理规定
凡酒店领班、主管、经理、店长等前厅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岗位资格,并正式任命起,由公司统一配发管理层工装,管理者各自保管,保持干净整洁。该管理者在酒店任期满一年后,其工装归其所有。
在更新新工装时,满一年后,其工装归其所有。
如有任期未满一年有辞职,或新工装发放未满一年有辞职,其工装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支付方式是在其工资中扣发(按进价)。
责任人:前厅店长、经理
检查人:王斌
处罚:如有在工装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失误,责任人一次乐捐100元。检查人一次乐捐30元。
二、酒店基层员工工装的管理规定
凡酒店基层员工(服务员传菜生迎宾保安),自正式上岗起,公司统一配发工装,工装由员工各自保管,要保持干净整洁。
如有员工离职或辞职,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工装洗干净,经主管验收后,交至公司仓库备案,方可结算工资。
责任人:主管、领班
检查人:前厅店长、经理
处罚:如有员工工装丢失(特殊情况除外如员工突然自行离职),责任人一次乐捐60元,领班一次乐捐40元;检查人一次乐捐30元。此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华都酒店
200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