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水利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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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2010年度
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指南
一、项目名称
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建设方向和目的为促进水利新技术、新工艺有效地转化现实生产力,提高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设施装备水平,规范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我省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项目指南。
三、立项条件
推广应用的水利新技术、新工艺,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生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在一定区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水利社会化服务组织较好,有一定的基础,领导重视,群众科技意识强,要求水利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高;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四、建设内容
1、水利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与完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备的配置与完善和服务手段的提高等。12、水利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主要包括洪涝水资源“人字闸”技术、自动升降喷灌技术、农业生态修复保护技术、山丘集雨节水灌溉技术、农村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和保护技术及其他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等;
3、项目区域内的群众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
五、支持对象
各级水利社会化服务组织、水利科研单位及相关单位等。
六、效益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水利社会化服务要逐步形成功能比较齐全、手段比较先进、体系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为水利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生产力提供有利条件。
七、立项程序和申报要求
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按照《河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执行。具体申报要求:
1、所辖6个县(市)以上(含6个)的省辖市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所辖6个县(市)以下的省辖市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2、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0-20万元;
3、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申报项目,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筛选,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省辖市申报项目按要求填报《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和《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建议书》,由财政、水利两家联合行文上报。省直单位申请项目,应由省直单位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和《河南省省级预算项目建议书》,由省水利厅转报省财政厅。
凡不按规定程序越级上报,申报内容不全、不实的,以及重复上报的项目,省财政厅、水利厅不予受理。
八、项目实施与验收
1、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监督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
2、财政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省财政和水利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巡回检查项目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项目完成后,省财政厅、水利厅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4、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每年年底前,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逐级上报省财政和水利部门。
九、本项目指南由省水利厅、财政厅负责解释。